黎智英案|黎申请案件终止聆讯 指控方阻其聘用Tim Owen是迫害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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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指违反《港区国安法》,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的案件,黎今(2日)在高等法院申请案件永久终止聆讯。黎智英的代表律师指,此案由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但特首作出委任的过程并不透明,认为会予外间偏颇之感。此外,黎又指控方过去数月用尽所有方法,阻止黎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作其法律代表,认为控方做法出于恶意(bad faith),强调这次审讯是迫害不是检控。控方却指法官须遵守司法誓言,认为他们不会受政府所影响。

法官听取陈词后,指本案亦涉及上周五黎申请司法覆核案的结果,该案将于本月底前有裁决,法官会视乎该案结果,再决定是否需要再听取进一步陈词。

黎的审讯已排期于9月开审

被告黎智英(74岁)、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被控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及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多罪,案件排期至9月25日开审。

黎智英涉违国安法的案件,原定于2022年12月1 日开审,但因释法问题,现押后至今年9月才开审。

黎指委任指定法官予人偏颇之感

黎今日的申请,由高院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和李运腾处理。代表黎智英的律师指,他们会依赖两个理据,包括:就如何委任国安法指定法官,予外间偏颇之感;另控方处理Tim Owen事件的行为,亦疑存在不公。

委任准则并不透明

就委任指定法官的争议,黎的律师认为,指定法官的任期只有一年,同时特首委任的准则不为外人所知,外间亦不知道指定法官如何获得续任。委任过程不透明和任期欠保障,或会令外间觉得指定法官会避免成为“不听话的法官”,而黎亦不可获公平审讯。法官李运腾回应称,他亦曾批准黎智英保释,他亦是指定法官。

特首曾称黎是罪犯

黎的律师又指,现任特首李家超在他仍是保安局局长时,曾称黎是罪犯,反映他已认定黎有罪。惟法官杜丽冰说,法官都是专业的,审讯时不会理会特首或公众的说法。杜官亦指在陪审团作出裁决时,不会交代其理据,由三名法官审理下,会交代裁决理据,反问这是否反而能清除公众的疑虑。

黎智英欲聘请的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现正代表一宗商业刑事案的被告而在高等法院现身,他未有进入黎的法庭。(凌子淇摄)

控方阻黎聘用法律代表出于恶意

黎的律师又指,控方用尽所有方法去阻止黎选择他的法律代表,不让Tim Owen参与本案及代表黎。法官李运腾问,是否指称控方出于恶意(bad faith),律师同意并强调这是“迫害”,不是检控。

律政司应主动告知国安委的决定

黎的律师又指,黎的律师团队于本年1月16日曾去信律政司,要求澄清人大乎释法是否不会影响法庭早前的决定,他们不知国安委于同月11日,已评估黎请Tim Owen涉国安风险,并建议入境处若Tim Owen再申请签证,应予以拒绝,而律政司当时回复黎的信中,亦未提及国安委的决定。黎后来再就国案委事宜入禀法庭,才在3月的誓章中得知国安委的决定。黎认为律政司有责任主动告知黎国安委的决定。

指黎是罪犯只是一般陈述

律政司代表回应时称,委任指定法官,不会予外间偏颇之感,又指法官须遵守司法誓言,难以指他们会受政府影响。至于黎指时任保安局局长,即现任特首李家超,曾说黎是“罪犯”,律政司指李的说法只是作一般陈述,并非针对黎。

黎上周就国安委做法申请覆核许可

黎原本打算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并已获香港法院批准,政府却在终院裁决后提出释法。黎另入禀要求声明,人大释法不会影响法院批准他聘请Tim Owen的决定,又指国安委曾在人大释法后评估他聘请Tim Owen涉国安风险,建议入境处拒批签证,做法属越权。案件上周五审理,法官表示将于1个月内以书面颁布裁决。

案件编号:HCCC51/2022

黎智英欲聘Tim Owen引至释法及覆核经过。(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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