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规会改棕地审批指引 松绑321公顷土地 环团斥加剧棕地扩散

撰文: 吕颖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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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规会今(14日)通过放宽新界棕地审批指引,大幅放宽棕地作业申请审批条件,并将24幅合共约321公顷土地,由现时不获考虑改划棕地作业用途申请的类别,改为有机会获批作露天贮物/港口后勤用途。城规会强调,重新分类并不是纵容“先破坏、后建设”,又指相关决定可助应付未来数年新界区大规模发展而需要迁移的棕地作业,符合公众利益的安排。

不过,绿色和平则批评,修订意味改划这些用地的门槛将大大降低,变相加剧棕地扩散,而这些土地不少更仍然有活跃农业活动或紧贴海岸保护区。该会认为现时港府做法本末倒置,带头纵容及助长棕地作业破坏农地及绿化地带,大幅扩散棕地一成,与城规会指引防止这些作业扩散的目标背道而驰。

城规会今(14日)通过放宽新界棕地审批指引,大幅放宽棕地作业申请审批条件,并将16幅合共约320公顷土地,由现时不获考虑改划棕地作业用途申请的类别,改为有机会获批作露天贮物/港口后勤用途。(资料图片/梁鹏威摄)

即时生效 较易获批改划为“露天贮物/港口后勤用途”

政府早前建议将16幅合共约320公顷土地,由现时不获考虑改划棕地作业用途申请的类别,改为有机会获批。城规会今(14日)公布通过“拟作露天贮物及港口后勤用途而按照《城市规划条例》第16条提出的规划申请”的规划指引,经修订的规划指引(城规会规划指引编号13G)即时生效。

相关修订涉审批棕地的指引,即“13F规划指引”,当中现时被列为将部分不会优先考虑改划申请的“第3类地区”土地,或通常会否决申请的“第4类地区”土地,改为较容易审批的第2类地区,即有机会获批准改划为“露天贮物/港口后勤用途”,共涉321.4公顷,当中最大两幅土地位于上水丙岗及元朗牛潭尾,分别有42.8及39.5公顷。

城规会:可引导露天场地作业至棕地用途地区

城规会解释,随着新发展区和其他发展项目的全面推进,被政府收回和清拆的棕地将从过去数年的30公顷,增至现在至2026年间的200公顷,涉及建造、物流、运输、回收等行业,当中大部分行业均对本地经济作出积极贡献,加上并非所有棕地作业都可以在多层大楼中营运,有些棕地用途仍需继续以露天场地形式经营,故认为扩大第2类地区的覆盖范围,可将此些作业引导至比较适合棕地用途的地区,是符合公众利益的安排。

考虑到上述因素后,城规会同意将约320公顷土地改划,而重新分类的地点主要靠近现有的第1类或第2类地区,可作为这些地区的扩展部分,并透过规划申请作露天贮物/港口后勤用途;位于非生态敏感地区的空置/闲置土地;及/或主要/部分被棕地和其他临时用途占用的土地。

城规会强调,上述用地已排除主要为常耕农地及/或被茂密植被覆盖,以及生态易受破坏地区。在这320公顷的土地中,约185公顷现时已被棕地和其他不同用途占用,而135公顷目前未被占用,可供棕地作业者考虑搬迁其业务。

城规会补充,土地的重新分类并不等同这些土地一定可以用作露天贮物/港口后勤用途,城规会会根据个别情况,参考相关规划因素及申请人提交的技术评估,以证明申请用途不会对附近地区造成不良影响,或技术问题能透过实施规划许可的附带条件而获得解决,从而作出考虑。

发言人亦强调,重新分类并非纵容“先破坏、后建设”,仍会继续根据用地状况及其他相关规划因素,考虑每项规划申请,但如涉及受政府发展项目影响而需要迁移的露天贮物/港口后勤用途,并打算搬迁至新发展区内指定为发展用途的地点的规划申请,城规会可以从宽考虑,无论先前是否已获批规划许可。

绿色和平:不少仍有活跃农业活动或紧贴海岸保护区

今次修订指引受到不少环团的关注,绿色和平表示,是次修订意味改划这些用地的门槛作“露天贮物及港口后勤用途”将大大降低,变相加剧棕地扩散,而这些土地逾七成面积,即16幅土地涉及农地或绿化地带,翻查Google Earth卫星图或分区计划大纲图,不少更仍然有活跃农业活动或紧贴海岸保护区。

绿色和平补充,不少改划土地现时只有部分或没有任何棕地作业,甚至有9幅土地属于“第4类地区”,即生态敏感或环境易受破坏或现有主要乡村居民的地区,当中位于深湾路的YL-HTF-2,便紧贴在北部都会区拟议作海岸保护公园的海岸保护区。

绿色和平指出,政府理应尽快就多层式作业研究,重置棕地作业,同时将邻近新发展区的快熟棕地纳入规划,并取缔违规棕地作业,终止棕地乱象,惟港府现时做法本末倒置,带头纵容及助长棕地作业破坏农地及绿化地带,大幅扩散棕地一成,与城规会指引防止这些作业扩散的目标背道而驰,再次促请当局全面规划棕地,优先修复生态敏感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