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港男收1.5万元报酬 与内地孕妇假结婚助来港分娩 判囚一年

撰文: 陈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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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处再揭发中港假结婚个案。一名27岁香港男子收取港币1.5万元报酬,于2019年与内地孕妇在内地结婚,协助其取得“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在港分娩。该名内地孕妇翌年6月试图入境香港产子时,入境处对其婚姻真确性存疑并拒绝入境。

涉案男子被控一项串谋诈骗及一项串谋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的罪名,于上周五(1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认有关控罪,两项控罪各被判监禁十二个月,同期执行。入境处指,十分关注非本地孕妇试图以非法手段入境香港分娩的情况,将采取有力的执法行动。

27岁香港男子收取港币1.5万元报酬,于2019年与内地孕妇在内地结婚,协助其取得“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在港分娩。(资料图片)

“妻子”以“单非”孕妇身份图入境产子遭拒

27岁的男被告于2019年11月与一名内地孕妇在内地结婚,其后该名内地孕妇以“单非”孕妇身份,成功从一间私家医院取得在香港分娩的“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该名内地孕妇于2020年6月试图入境香港产子时,入境处就其来港目的向她及被告作进一步询问。由于入境处对该宗婚姻真确性存疑,遂拒绝该名内地孕妇入境并展开调查。该名内地孕妇最终未能入境香港产子。

在调查期间,被告承认收取1.5万元港币报酬,与该名内地孕妇“假结婚”,从而协助该名内地孕妇取得“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在港分娩,入境处现正继续调查其他涉案人士。

入境处发言人称,十分关注非本地孕妇试图以非法手段入境香港分娩的情况。处分一方面致力于出入境管制站阻截未有预约分娩服务的非本地孕妇,另一方面采取有力的执法行动,以打击违反入境条例的非本地孕妇及教唆者。发言人表示,串谋诈骗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根据《刑事罪行条例》最高可处监禁14年。此外,根据《盗窃罪条例》,任何人以欺骗手段而不诚实地取得另一人的服务,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监禁10年。

据了解,入境处会留意异地婚姻中双方出入境香港纪录,尤其是女方在结婚前已怀孕个案,如属假细婚,在盘问时容易露出蛛丝马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