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港男涉与2内地女假结婚 入境处拖至疑犯死亡仍未查问
审计署今日(28日)发表最新一份审计报告,其中关注入境处的出生、死亡及婚姻登记管理。报告指出,入境处需加强追查假结婚案疑犯下落,有2,609宗个案将积压至今年,半数已积压逾两年,最长至11年。有一名港男于3个月内,分别在内地及香港,各与两名内地女子结婚,两女借此自2007年获批准来港。该男子随后于2011年拟与第三名内地女子结婚。案件于2011年揭发,但专案小组追查不成,疑犯一直“甩底”缺席讯问,等到2019年初疑犯去世仍未成功查问落口供。至于涉案两名内地妻经讯问后,由于证据不足,入境处最终决定不检控。
逾百宗假结婚个案拖6至11年未完成调查 入境处:无法找到疑犯下落
报告指出,入境处去年有2,609宗涉假结婚个案未完成调查,将积压至今年,当中2,237宗交由专案小组处理,50%已积压逾两年,有167宗更已积压6年以上至11年。入境处解释,有1,501宗积压个案已用尽方法仍无法找到疑犯下落,当中989宗疑犯在香港境外。有84宗个案正待检控组审核。
另外,审计署发现,于2019年获批准毋须跟进和中止调查的个案,分别有19和155宗,惟负责人员该年内仅突击核查18宗个案,当中6宗被专案小组扣起平均5年,才交由中央行政组更新记录。
港男与两内地女“重婚” 拟入纸娶第三个
审计署审查个案后,认为入境处需加强追查疑犯下落。有个案指,一名港男涉于2006年11月及2007年1月,分别与两名内地女子在内地及香港结婚。两名妻子均借此自2007年持探亲出境签注来港。随后于2011年4月,该港男再通过婚姻监礼人,递交与一名内地女子拟结婚通知书,被入境处撤回,内地当局同年11月转介入境处,指审核首名“妻子”的单程证申请揭发怀疑重婚。
审计署揭发专案小组追查行动“并非完全有效”,包括5度家访不果,虽然3次成功以电话联络,但对方从未应约出席讯问。处方后来才将疑犯资料输入电脑系统,等待机会截获,惟等到2019年初,疑犯却在香港医院去世。至于两名涉案内地女子分别在“结婚”7年及9年后被入境处截获,但经讯问后,由于证据不足,入境处最终决定不检控。
入境处表示会评估人手等,加快处理积压个案,及加强查核,提醒所有个案主任在完成一切所需的跟进行动后,须尽快把已完结个案案件档案送交中央行政组,以更新记录及归档,并会发出为一般个案订定目标开立档案时限的书面指引。
有34人无资格仍获委证婚人
在婚姻登记方面,截至去年11月,入境处委任婚姻监礼人的名单有2,277人,惟当中有34人并非持执业证书的律师或公证人,不符《婚姻条例》规定。另外有291名证婚人在5年间零服务,审计署建设入境处考虑在接获委任续期申请时,要求他们出席复修课程。审计署亦建议,考虑可否在佳节和吉日的星期六,增加红棉路、尖沙咀、沙田及屯门婚姻登记处的名额。
促父母登记出生纸 曾迟61天发通知
出生及死亡登记方面,均有逾期办理情况。审计署提到2015年一名15岁坠楼亡女童,被揭发父母从未为两姊妹办理出生登记,引起公众关注。截至去年10月31日,有150宗逾期登记个案,当中43宗仍未向涉事父母发出第一封备忘通知,其余107宗虽已发通知,但有89%延迟平均6天才发出,最长达61天。
入境处调查个案 每月仅一次在平日打同一组电话号号
另截至去年12月15日,有7宗个案逾期超过6个月,但有5宗仍未转介一般调查组。审计署发现,入境处的指引并无处理该类个案的细则。审计署检视15宗由一般调查组接手的个案,截至去年底有11宗已完成调查,但有1宗个案,人员在四个月内仅每月一次尝试联络有关父母,且每次都是在平日拨打同一组电话号码,于十个月后截获其中一人时,检控时限已经届满。
有3宗个案未能在四个月内完成调查,须向高级入境事务主任汇报以获得指示,但个别案件档案并没有相关讨论记录。审计署发现,入境处该类个案调查指引并无订定目标时限。
建议审慎检视24小时内办理死亡登记规定
由2015年1月至2020年10月, 自然死亡登记有213,770宗,当中49%在死亡日期后3天或以上才办理登记手续。入境处表示,现行条例设24 小时为限,其中考虑到30年代的瘟疫蔓延,以现今情况,时限似乎非常苛刻。
逾时常见原因,包括亲属未能即日取得死因医学证明书;及须一次过跟进丧礼安排并委托殡仪公司代办等,约93%死亡个案在7天内登记。就有特殊个案长达655天才登记,是由医院通知有未领取的遗体,并最终由医院办理死亡登记。
审计署建议入境处备存死亡登记处理时间的记录,审慎检视有何措施可处理违反条例中须于24小时内办理死亡登记规定问题。另外,审计署留意到近年翻查出生╱死亡纪录的数字呈上升趋势,建议入境处考虑把有关核证副本列为管制人员报告衡量服务表现的主要准则之一。
入境处处长整体上同意审计署的建议,会探讨可否在将分阶段启用的新一代系统引入新功能,以追踪处理出生登记、理死亡登记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