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约公屋|元朗选址涉湿地政府重用旧环评 环团:违原意破坏生态
简约公屋其中两幅选址属于私人土地,由新鸿基发展借出的元朗攸壆路地皮,北部地盘位处湿地缓冲区,与湿地保育区的渔塘非常接近。环保署早前透露,选址毋须再做环评,会重用新地在2014年提交的环评报告,直接申请环境许可证。
长春社比对该份近10年前批出的环评报告与拟议简约公屋的细节,发展规模已大增,亦会“踩入”被否决发展的北部地盘。他们向政府提出六大质疑,包括现有发展将进一步破坏生态,在环评程序上亦有违原则,批评当局在批出有关豁免做环评的决定欠缺透明度,而房屋局亦无交代如何向城市规划委员会申请临时改划等,忧虑会再次出现“先破坏,后发展”的问题,变相为发展商“开路”。
房屋局连同发展局及环保署、建筑署及规划署回应,指该地段是“低生态重要性”,又强调简约公屋是临时用,与发展商日后的发展无关,两个项目性质不一样,不应视简约公屋作为日后永久发展必定获批的条件。
“简约公屋”元朗攸壆路选址:
房屋局早前已拣选元朗攸壆路地皮,作为简约公屋的其中一个选址,项目毗邻锦绣花园,占地约8.9公顷,将会以组装合成建筑法兴建3层高的楼宇,提供2,100个住宅单位,最快今年底动工,预料2025年第一季便可落成入伙。
攸壆路地皮由新鸿基地产借出,现时为“康乐”和“住宅(丙类)”用途,该地皮多年申请改划发展住宅,2014年已完成环评报告,改划方案亦在两年后获城规会“开绿灯”,新地去年5年另提改划申请,拟建单位数较已获批的方案大增逾22倍,有关申请未成功闯关,便已借出土地发展简约公屋。
地皮的北面地盘位处湿地缓冲区,与湿地保育区非常贴近,最新的环评报告亦显示,该处一带录得不少雀鸟,集中在地皮对出的牛潭美排水道,单是濒危的黑脸琵鹭已多达46只。长春社上月曾两度实地视察,亦发现在排水道有10只黑脸琵鹭和其他属冬季候鸟,显示该处为冬季候鸟的飞行路线,具生态价值。
不过,由于政府已“精简”环评程序,环保署早前明言,简约公屋项目可利用2014年的环评报告,直接为工程项目申请环境许可证,毋须再另做环评。长春社比对该份近10年前的环评报告,发现新地两个涉及发展北部地盘的建议都已被否决,仅容许集中在南面地盘发展住宅,地积比和高度限制分别以0.2倍和6.6米封顶,可提供的单位为106伙,惟简约公屋的规模远超当年的规限,单是单位数目已相差近20倍,高度限制亦大幅放宽31.8%。
长春社公共事务主任周蔼铨表示,元朗简约公屋项目除了增加发展规模,南、北两个地盘都会“用尽”发展,担心新的发展将于环境造成更大影响,尤其是对濒危或冬季候鸟的影响,包括影响雀鸟觅食习惯、飞行路线及增加鸟撞风险,惟当局一直无交代如何处理对环境的影响。
她说,环保署一直无交代豁免申请项目做环评的基础和理据,批评做法欠缺透明度,并质疑当局拟用两个规模截然不同的环评报告,为现有计划“开路”的做法或有违《环评条例》。
长春社翻查分区计划大纲图,现时列明“附属康乐用途的住宅楼宇”的地积比率以0.2倍封顶,而建筑物高度限制亦不可超过6米,拟议简约公屋的建筑物高度已超出45%,亦有违“禁止在地带内进行新发展”的限制。
“简约公屋”八个选址:
周蔼铨强调,攸壆路地盘本身是湿地缓冲区,北边非常贴近湿地保育区的鱼塘,而当局的规划指引订明,湿地缓冲区原意是“保护湿地保育区内的鱼塘和湿地的生态完整,并禁止进行会对湿地保育区内的鱼塘的生态价值带来负面干扰影响的发展”,质疑简约公屋偏离原有规划原意。
湿地缓冲区上建设物的临时用途或发展,若为期超过3年,须根据图则的规定向城规会申请许可。虽然房屋局早前已表示,会就此项目向城规会提交临时改划申请,惟长春社批评,当局一直未有交代申请改划的细节,包括会否按规定申请许可。周蔼铨又提到,元朗过渡性房屋项目以不多于3年期,向城规会申请临时许可,以规避大纲图的限制,并在限期届满后再三续期,忧虑当局同样会利用漏洞逃避规划限制。
“简约公屋”八个选址:
房屋局连同发展局及环保署、建筑署及规划署综合回应质疑,指该地段是“低生态重要性”,因为2014年的环评报告显示生态价值被评为“非常低”至“低至中等”,而建筑署已委聘顾问核实该地段的生态状况,确认近10年前的环评报告结论“仍然有效”。
当局又强调,简约公屋是临时用,与发展商日后的发展无关,两个项目性质不一样,不应视简约公屋作为日后永久发展必定获批的条件。
政府又指,会适时就“简约公屋”项目在三年的规划许可有效期届满后,若须延续有关用途,政府会申请续期(为期不超过三年),又指城规会会按法定程序处理规划许可的续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