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车祸|85岁被告涉危驾提堂 庭上戴助听器 准保释但不可驾驶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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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角炮台山道前日发生严重交通意外,一辆的士落斜时疑失控,冲向英皇道撞倒3名途人,其中两人重伤。涉案八旬的士司机被控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案件今(7日)在东区法院提堂。的士司机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5月16日再讯,让警方继续调查。期间的士司机准以5000元保释,不可驾驶任何车辆。戴助听器的被告亦即场交出其驾驶执照。

被告倪蔡侬,85岁。他被控于本年3月5日,在北角炮台山道(北行)与英皇道交界,危险驾驶一辆的士,引致成谭雅及朱双丽身体受严重伤害。

控方庭上指,申请押后至5月16日,期间让警方继续调查。控方不反对让被告保释,但望法庭施加多项保释条件,包括保释期间被告不准离港,需交出驾驶执照等。

被告即场交出驾驶执照

辩方指被告可于24小时内交出驾驶执照时,裁判官问可否即时交出,辩方则指可以。使用助听器的被告,随即在外套右袋取出驾驶执照,并在交出后,做出双手合十动作。

裁判官把案件押后至5月16日,准被告以5000元保释,期间他不可离港、需交出旅游证件和每星期到警署报到一次。裁判官亦要求被告交出驾驶执照,期间不可驾驶任何车辆。

案件编号:ESCC50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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