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 控方呈逾20页证据列表 辩方需阅审内容 审讯周三续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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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35+”初选案,16被告否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审讯今(27日)续,控方表示已经完成对区诺轩的提问,另就引用“共谋者原则”呈上一份逾20页的证据列表,当中追溯至一篇于2020年2月发表的文章、公民党记者会、社民连网页等,并将用以指证所有被告。有辩方律师质疑,部分证据属个别被告个人发言,要求控方厘清是否牵连全部被告。因应辩方需时审阅文件内容,法官陈庆伟将案件押后至周三(1日)续审,预料届时将先处理控辩双方承认事实,期间则让控辩双方就列表相关问题作出商讨。

控方副刑事检控专员万德豪今早表示,已经完成对区诺轩的主问。至于控方早前称会引用“共谋者原则”,万指已向法庭和辩方呈交一份新文件,列出将会依赖那些证据指证那些被告。万透露,该文件涵盖不只限于区诺轩的证供,而是所有控方证据,但列表暂未包括证人在庭上供词,故控方将会在所有证人作供完毕再作总结。

控方指,已完成对认罪被告区诺轩的主问。(资料图片)

据了解,该文件列出的证据最早溯至一篇于2020年2月15日发表《立法会夺半的最后拼图,原来只需教中小企咁做?》文章,而最后一项证据则为余慧明再同年8月初选结束后接受的网媒专访。

有辩方大律师指文份范围非常之广 建议收窄范围 法官指现不适合处理

法官陈庆伟追问,有关《立法会夺半的最后拼图》的文章,控方是否意指涉案协议当时已经存在?万回应称,涉案协议当时已由戴耀廷及区诺轩提出,该篇文章将用以指证全部被告,即使部分被告当时尚未参与协议,并确认列表上所有证据,均是指向(implicate)所有被告。

三位法官认为,“共谋者原则”争议应留待至审讯较后阶段处理。黄碧云和林卓廷代表大律师沈士文指,该份文件列表范围非常之广,某些证据似乎无法指向个别被告,建议法庭收窄范围。法官李运腾表示,明白他的考虑,但就指现时并不适合处理。沈称需时就该文件作出商讨,以及准备盘问区诺轩,申请押后至本周三。

辩方指文件涉及公民党发布的影片和社民连的网页 控方指该些证据控所有被告

法官陈庆伟同意需时让辩方消化文件内容,批准押后申请,并解释可先处理控辩双方同意事实。法官李运腾则指,预料“共谋者原则”至少牵涉两项法律争议,包括该原则能否用于尚未能被视作违法的协议,及用以指证尚未参与协议的被告。

控方引用郑达鸿(图)的发言等证据,并指是指向全部被告。(资料图片)

陈志全代表大律师马维𫘥则指,希望控方厘清列表上所有证据,例如一则公民党发布的影片、社民连的网页以致郑达鸿个人发言,是否都会用以指证陈志全。法官陈庆伟回应称,他们并非负责在控辩双方之间斡旋,只会处理双方申请,建议马应就此与控方商讨。此时万再重申,马提出的证据指向全部被告。

16名不认罪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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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被告:吴政亨(44岁)、郑达鸿(34岁)、杨雪盈(36岁)、彭卓棋(28岁)、何启明(34岁)、刘伟聪(55岁)、黄碧云(63岁)、施德来(40岁)、何桂蓝(32岁)、陈志全(50岁)、邹家成(25岁)、林卓廷(45岁)、梁国雄(66岁)、柯耀林(51岁)、李予信(29岁)、余慧明(35岁)。控罪指各被告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

31名认罪被告: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王百羽、林景楠、伍健伟。

案件编号:HCCC 69/2022

31名表示认罪的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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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名准保释的被告,其中10人不认罪。(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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