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何桂蓝投诉控方迟通知 官指控方解释不合理 未影响审讯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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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选案被告之一的何桂蓝,早前在其审讯中投诉控方,指控方未有及早通知他们会传召专家,讲Facebook和YouTube运作,认为会导致审讯不公,三位主审法官最后仍准控方传召该两名证人,今(23日)下判辞解释理由指,举证是基本工作,若控方早知会依赖的该些证据,不应坐等辩方同意才决定传召证人,认为控方的解释并不合理,但辩方有充裕时间准备抗辩,认为审讯公正性未有受影响。

何桂蓝早前就控方迟通知传新证人曾提出投诉。(资料图片)

申请人何桂蓝是初选案接受审讯的16名被告之一,她在审讯第五天提出是次申请,指控方承认没有遵守检控守则,并称因预期辩方会同意部份事项,故此一直未决定传召两名专家证人。何认为控方早应知道本案依赖的证据,不应坐等辩方同意事项,才决定传召专家,导致辩方没足够时间准备及反证。

三位法官当日已批准控方的申,今在判辞指,准备举证是基本工作,控方应早知会依赖大量Facebook和Youtube内容,不用坐等辩方同意部份证据。法官又指,控方并无良好理由解释其迟交报告。然而,该两名专家证人会在4月中才被传召,认为辩方有充足时间准备抗辩。

至于辩方指因应本案性质,认为寻找本地专家反证或有困难,法官认为辩方收到控方的首两份报告已逾3星期,仍然未有找专家,认为即使控方未有迟交报告,亦会对辩方做成“无可挽救的不公”或影响审讯公正,认为若有需要时作短暂押后,便能弥补对辩方的不便。

案件编号:HCCC69/2023

16名不认罪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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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被告:吴政亨(44岁)、郑达鸿(34岁)、杨雪盈(36岁)、彭卓棋(28岁)、何启明(34岁)、刘伟聪(55岁)、黄碧云(63岁)、施德来(40岁)、何桂蓝(32岁)、陈志全(50岁)、邹家成(25岁)、林卓廷(45岁)、梁国雄(66岁)、柯耀林(51岁)、李予信(29岁)、余慧明(35岁)。控罪指各被告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

31名表示认罪的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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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认罪被告: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王百羽、林景楠、伍健伟。

13名准保释的被告,其中10人不认罪。(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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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