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区诺轩指无人公开反对用否决预算案权 认有些较关注揽炒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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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35+”初选案,16被告否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审讯续审,认罪的区诺轩今(22日)继续在西九龙法院(暂代高等法院)作供。区指,参加新界西参选的提名表格中,都附有声明,并有:“会运用《基本法》权力,否决财政预算案”的字眼,其他选区则用:“积极运用《基本法》权力”,区指当时未有人公开反对运用此权力,他未敢断言所有人均同意,但认为当时有些人是关心“揽炒”和否决预算案等议题。

法官李运腾发现,提名表格上有条文:“我会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区说表格是民主动力设计的。

区诺轩作供时称,他不敢断言所有人都同意否决预算案条文,只称当时无人公开反对。(资料图片)

只有新界西文件用“会运用”字眼

区诺轩作供时提到,戴耀廷在初选组织者的WhatsApp群组内,释出多个档案,他曾开启,该些文件都是协调机制的内容。区说,涉及新界西的档案,是使用:“会运用《基本法》权力,否决财政预算案”,而另外四个地区,则用:“积极运用《基本法》权力,否决财政预算案”。区进一步解释,新西和九东的地区的参选人向民主动力交提名表格时,都会附上地区声明。

有些参选人对揽炒较关注

区补充,他认为有些初选参选人视“揽炒”和否决预算案,是他们关心的议题。被问及何谓“揽炒”,区称以其理解,当时有一定程度的参选人讲此概念,认为透过否决财政预算案,最后促使特首落台,有“揽炒”意思。

无人公开反对否决预算案权力

区又指,以他所知,至2020年6月中,没有参选人公开反对可运用否决预算案的权力。法官陈庆伟问,当时是否所有参选人均同意运用预算案的权力,区回应:“唔敢咁武断,只能话无人公开反对”。

被问到“35+”的目的是迫使政府接受其诉求,区诺轩承认部份人士确有这想法。(资料图片)

部份民主派想迫政府接受其诉求

区称他于同年7月15日退出初选的工作。法官李运腾问他,“35+”其中一个目的,是要迫使政府接受民主派的诉求,最坏情况是特首落台,区指部份民主派是有如此想法。

参选者已达成协议

控方其后展示,区指称属初选组织者的WhatsApp群组,其中一个由戴耀廷于2020年6月3日发出的信息,提及将于同月9日召开记者会,并有邀请传媒采访的初稿,当中指5地区直选和区议会(二)已“达成了协议”。法官陈庆伟问,是否指当时各参选者已达成协议。区指此属“公允说法”。

文件附有拥护基本法的条文

控方又展示一份新界西的提名表格,并附有协调文件,名为《35+立会过半计划,民主派新西协调会议机制协议》。区指该协调文件和其他区的文件大致相同,除了部份项目,如新西写上“会运用《基本法》权力,否决财政预算案”。提名表格中,有一条款为:“我确认支持和认同由戴耀廷及区诺轩主导之协议会议共识,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计划及其目标”。法官李运腾指出,表格另一条款为:“我特此声明,我会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庭上指此表格是由民主动力设计,希望所有参选人都奉行此类神。

16名不认罪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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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被告:吴政亨(44岁)、郑达鸿(34岁)、杨雪盈(36岁)、彭卓棋(28岁)、何启明(34岁)、刘伟聪(55岁)、黄碧云(63岁)、施德来(40岁)、何桂蓝(32岁)、陈志全(50岁)、邹家成(25岁)、林卓廷(45岁)、梁国雄(66岁)、柯耀林(51岁)、李予信(29岁)、余慧明(35岁)。控罪指各被告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

31名表示认罪的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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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认罪被告: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王百羽、林景楠、伍健伟。

13名准保释的被告,其中10人不认罪。(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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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