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妻偷食醋夫 不满分居妻识男性一夜两奸 官斥双重标准囚7年半
地盘管工发现分居妻与男性联络,涉夜闯妻家并在一夜内数度强奸妻子及强逼肛交,更用护肤品樽塞她私处,迫令她跪下再从后插入。他被起诉后,收柙期间多次要妻撤案。管工早前承认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经审讯后被裁定其中2项强奸罪成,案件今(22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张慧玲指,被告声称因为看到妻子手机,发现她其男性的对话,“嬲过头”而强奸她,但他案发前亦与另一女子发展恋情,批评他双重标准,并说:“佢(被告)同人通奸就冇问题,但X(事主)同人出去就唔得。”判被告入狱7年半。
任何女性都有权拒绝与人性交,包括其丈夫。
原被控4项强奸及1项鸡奸罪
现年44岁的被告,原被控4项强奸和1项未经同意下肛交罪共5罪,陪审团只裁定其中2项强奸罪成,余下3罪不成立。另他于2021年承认1项作出倾向意图妨碍司法公正行为罪。案发于2019年9月14日凌晨至早上6时30分,事主X案发时39岁。
被告曾用樽塞X私处
法官判刑时指,被告入罪的两项罪强奸罪,指被告当晚尾随X入屋后,曾经发生一次性行为。随后,被告走到客厅翻查X手机,发现X和男性友人K有联络,被告愤而掌掴X,大力捏其胸部并强奸她。不久,被告再用X手机相约K“开房”,K回复指同意“开房”后,被告怒意再起,继而将X推入房内,把护肤品和爽肤水的樽塞入X私处,迫她跪下再用樽从后插入。
8次发信给X要求撤案
至于妨碍司法公正罪,法官引述X报警后,被告同日被捕,但在收柙期间8次向事主X发信,声称想解决事件,要求她撤销指控,又承诺会替X支付法律费用。被告亦多次在被押解到法院应讯时致电X,要对方联络他的胞弟。
事件对X造成很大创伤
法官提到,被告并非初犯,他曾因不满另一女伴闹分手,继而恐吓对方,于2019年被判刑事恐吓罪成,入狱4个月。X的创伤报告显示,事件对她造成很深的伤害,她至案件审讯时,才知她被性侵前,被告曾与其他女人发展恋情,亦对被告只被判部份罪名成立感到不忿。她在网上亦遭人批评,审讯时又被辩方律师盘问感到不快,担心被告获释后会向其报复。
官问被告有无谂过自己也通奸
辩方求情指,被告当时因为看到妻子与其他男性之间讯息,“嬲过头”而在短时间内两度强奸对方。法官指被告案发前与另一女子“曾有一段情”,批评他不容妻子与其他男性约会,更使用不必要武力强行与X性交,法官说:“冇谂过其实佢自己都有通奸。”法官强调非要作道德批判,惟认为被告“双重标准”。
被告的行为对X是很大的侮辱
法官续指,二人当时已有感情问题,容易理解X因怕怀孕,不想被告在无戴安全套下与她发生关系,被告在两次强奸事件中均没有使用安全套,属于加刑因素。被告首次强奸X后,因为看到她的电话讯息更加气愤,故向她施以更大武力,对X而言是很大的侮辱。
任何女性都有权拒绝性交包括丈夫
法官表示,任何女性都有权拒绝与人性交,包括其丈夫,不过X与被告分手前一直有性交,比起遭到陌生人尾随强奸,X被丈夫性侵相对较不严重。
庆幸X未受影响令被告受法律制裁
此外,法官认为被告事后不断致电X坚持要她撤案,幸而X不受影响,否则被告犯下两项性质严重的强奸罪,就不用受到法律制裁。考虑上述因素,法官最终就三项控罪判囚7年半。
案件编号:HCCC28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