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涉4强奸1鸡奸妻 事主首度被奸后曾求放过 被告即称:唔得
地盘管工涉一夜内4次强奸和1次鸡奸妻子案,事主下午在高等法院作供。她称事发当晚和男性友人外出返家后,被告突出现并推她入屋,并斥责她约男人出街。事主第一次被强奸后,请求被告:“可唔可以放过我?”被告断然拒绝,谓:“我哋一日未签纸离婚,你一日都喺我老婆......几时有性需要,我会揾你”。
现年43岁的被告,被控4项强奸和1项未经同意下肛交罪。案发于2019年9月14日凌晨至早上6时30时,事主X案发时39岁。
被告回家取物曾与X性交
X今透过视像系统作供,透露和被告结婚后,至2019年关系转差。当时被告欠债,亦没有接受X建议申请破产,两人常口角。被告迁出涉案葵涌公屋单位,又提出离婚,X表示同意。同年8月23日,被告到来取回个人物品,期间有和X性交。X称当时亦不愿意,但“念在夫妻一场”,最终未有报警。
被告指责X约男人出街
同年9月13日晚上,事主X和一名男性友人外出后返家,被告突从走廊的防烟门出现,他把X推入单位,继而掌国她。被告图强行脱去X的衣物,X对被告说:“唔好扯我啲衫。”最终她自行脱去外衣,被告则脱去她的内衣裤。被告又责备X说:“你估你仲后生呀?你估你仲靓女呀?约男人出街?”并以usb线把X的双手绑在床框,然后强奸她。X期间哭泣,又要求被告不要在体内射精,但被告未有理会。
明言有性需要便会找X
X续指,她第一次被强奸期间自行松绑。她被强奸后问被告:“可唔可以放过我?”被告说:“唔得,我哋一日未签纸离婚,你一日都喺我老婆,我想几时上嚟就几时上嚟,几时有性需要,我会揾你”。
被告喝下红酒但未有醉意
X坦言,当时未有考虑报警,续向被告称:“好嚟好去....系咪想同我复合?.....钟意一个人唔系咁架。”被告其后取去X的手机,以的X名义约K“开房”,而K最终的确在酒店“开房”。X形容,被告当时“好似玩得好开心,觉得佢好似整蛊咗K”。其后,她为被告斟红酒,图让他喝醉后趁机离开,但最终不觉得对方有醉意。他继而玩X的手机及饮酒约1小时,又再掌掴X和拳打她的腹部,并第二次强奸X。
案件下周一续审。
案件编号:HCCC28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