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涉4强奸1鸡奸妻 辩方指X性交时享受投入并感欢愉 X一概否认

撰文: 朱棨新
出版:更新:

地盘管工涉一夜内4度强奸和1次鸡奸分居妻案,今(9日)在高等法院续审,事主X继续作供。对于X上周供称,于案发前约数星期,已遭管工强奸一次,辩方今盘问则指,该次管工未有强奸X,她是自愿和被告性交,期间表现欢愉、享受和投入。X更在事前向管工传送自己穿内衣裤、丝袜和高踭鞋的照片,X否认说法。

现年43岁的被告,被控4项强奸和1项未经同意下肛交罪。案发于2019年9月14日凌晨至早上6时30分,事主X案发时39岁。

43岁被告指事主X曾向他传上内衣裤及丝袜的照片。(资料图片)

知被告曾离婚并有两女

X今继续透过视像系统作供,指于2014年认识被告时,已知悉对方曾离婚,和前妻育有两名女儿。她同意辩方所指,两人婚后曾因不同问题争吵,但事后都会“床头打交床尾和”。

认常因钱与被告口角

辩方指,任地盘管工多年的被告,在2019年经营体育用品公司,但生意并不成功,因此向财务公司借款20万元。被告为清还欠债,减少支付予X的家用。X称不知道被告向财务公司借了多少钱,但同意被告减少支付家用,每月约“一千几百”。辩方指,X因经济问题,开始不喜欢被告,X否认,但同意常为金钱问题和被告口角。

辩方指X曾向被告传内衣补丝袜照

对于X早前指,在本案发生前,即2019年8月23日凌晨,被告曾到X的住所,X在不情愿下和被告性交。辩方指X于22号晚透过讯息联络被告,著被告到她的单位,并传送自己穿内衣裤、丝袜和高踭鞋的照片,又指X当日是自愿和被告性交,期间她更表现欢愉享受和投入,X一概否认。

指X曾要求多给家用

辩方续指,两人在该次性交后聊天,期间谈到家用。X要求被告多给家用,被告回应需还债,加上要负担两女儿的生活费,未能给予更多家用。X听罢不悦,著被告搬走存放她家中的货物。X否认,但同意被告离开其单位时,带同存货离开。

X强调一啲都唔欢愉

此外,X早前供称案发日被第一次强奸后,X有为被告酙红酒,图让对方醉倒,并欲趁机逃走。辩方今盘问指,被告并不易醉,X亦知悉此事,为何仍要这样做。X解释当时为想逃走欲作一试,又透露她当时亦有饮酒。辩方直指,当时的气氛欢愉,X否认并强调:“我一啲都唔欢愉。”

X指被告曾用爽肤水等塞其私处

X在控方覆问时补充,被告在第一次强奸X前,要她穿上黑色丝袜和高踭鞋。此外,被告在其后性侵她时,亦使用夹肤水和保湿喷雾,塞进她的私处。

案件明续。

案件编号:HCCC28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