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部门覆查慈善机构缓慢 机构免地价营运酒店欠监管 

撰文: 黄静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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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政府主要透过提供豁免缴税、象征式地价批地等措施支援慈善机构。审计署发现,有11间慈善机构以免地价或按优惠地价批出的土地,领取牌照营运服务式住宅及酒店。不过11个项目中,有10个地契没有加入慈善机构不得将酒店利润分派的规定,另有7个项目没有要求团体提交帐目;审计署提出加入有关条文,另建议税务局应检视是否将商业营运所得的收入课税。

审计署建议载税务局应加强监察定期覆查个案的进度。(资料图片)

地政总署以收取象征式或优惠地价,以私人批地或短租方式出租土地,供非牟利机构营办学校、社会福利等社区设施。有传媒在2013至2015年间揭发14幅免地价/按优惠地价批出的用地营运酒店。

审计处发现,涉及14幅土地中,有3幅属不受任何限制的土地契约,其余11份地契仅得1份列明不可派利润。部分地契指明准许营运宿舍,但没有界定何谓“宿舍”及“酒店”,同时11宗个案均有迹象显示以商业形式营运,其中9份以民政署发出的酒店牌照营运“宿舍”,其余则环比租方式提供服务式住宅。

审计署指,为确保土地符合政府接纳的用途,有必要在地契中加入限制分派利润,及规定提交帐目的契约条款,惟11份地契中只有4份列明须提交帐目,其中2个机构从未提交过相关帐目予地政总署。

未定期覆查致延误 应检视《税务条例》

税务局负责处理慈善机构确认免税的申请,以及定期覆查该等机构是否符合资格准则,全港有8,923间认可慈善机构可获豁免缴税,以及捐款予免税慈善机构而获得税务扣减,涉款118.4亿元,

不过审计署分析税务局数据,发现截至去年9月,共有635宗个案未完成覆查,其中71宗逾5年尚未完成,占整体约1成。审计署及后再抽查71宗个案的其中17宗,发现15宗有延误情况,其中有1个慈善机构于2009年4月交回问卷后,一直未获处理,直至去年9月税务局才采取跟进行动,惟已超过《税务条例》6年评税的时限。

另外,审计报告指出覆查慈善机构免税的工作缓慢,7宗覆查个案中,有3宗需用超过2年的时间处理,当中有1间免慈善机构12年来从未运作。审计署建议税务局应加强监察定期覆查个案的进度,以及考虑检讨《税务条例》的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