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夫中港两地性侵继女 强奸非礼8罪成 揭事主妹亦曾受害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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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夫涉在家乡与香港两地,多强奸与非礼妻子与前夫所生的13岁的继女,并涉曾迫她口交及驾电单车,伸手摸继女的胸部及私处。农夫否认非礼强奸等8罪受审,陪审团今(14日)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议,裁定被告全部罪名成立。庭上透露,被告早前另承认6项牵涉事主Y的妹妹的性相关罪行,将于明早在法庭处理。

被告名字以英文字母L.C代表,47岁.,农民,他被控4项非礼、2项对16岁以下儿童作出猥亵行为,及2项强奸罪。指他于2018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于不同日子在中国云南,4度非礼及强奸年龄在16岁以下的女童Y,另于2019年9月1日至11月6日间,在不同日子分别强奸及对Y作出严重猥亵行为。

代号L.C.的被告,否认8项强奸及非礼罪名案,在高等法院受审。(资料图片)

涉电单车上非礼Y

控方案情指,来自云南的被告于2015年与Y母亲再婚。Y与妈妈、妹妹其后于2018年中到云南探望被告时,被告多次趁Y坐在其电单车后座,伸手隔著裤子摸及撩Y的私处;被告亦曾在一间中药店,趁妈妈和妹妹去洗手间时,从后用双手摸Y的胸部,又以下体磨擦Y的臀部:

Y惊醒见被告在啜其乳头

另外两件事件则发生于被告在云南的家中,Y某夜从睡梦中惊醒,发现她全身赤裸,被告则下半身赤裸地啜吸Y的右边乳头。他见Y醒来后,从Y的私处抽出自己的阳具;另在某天下午,Y在被告睡房内玩手机。被告突进入房间并脱下自己内裤,将阳具塞进Y口中,并前后移动约1分钟。

在港与Y同房而睡时非礼

最后两件猥亵事件则发生在香港,2019年1月至11月某天,被告进入Y的睡房后除下自己的裤子,捉住Y双手推在床上,然后用身体压著Y,除下Y的裤子及强行张开Y的双腿,将阳具插入Y阴部,性交约3分钟;另外某天晚上,Y与被告、妹妹同在睡房睡觉,期间被告捉住Y的左手抚摸其阳具并上下移动。

Y称在云南的处境是迫于无奈

辩方其后盘问Y,指Y在第一次遭非礼后仍和被告一同外出,且在遭非礼时没有推开被告的手或趁机离开,质疑Y宁冒著被非礼的危险也要外出。Y则指这是“迫于无奈”的选择,称若不外出会遭家人追问原因,且认为去到云南“无理由唔周围走”。

案件编号:HCCC 73/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