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拳手涉奸女拳手 作供未提摸胸强吻 辩方疑事主怕偷食被发现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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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女拳手疑于下班时遭男同事在店内被强奸案续审,辩方律师今午(9日)续盘问女事主X,律师质疑曾向女警透露遭强暴时曾遭强吻、摸胸,但在录口供及庭上作证时,均未有提及,X称因当时很害怕,不记得细节,并哽咽说:“你唔系享受紧个过程,你唔会记得佢想对你做咩嘢。”又说:“如果你记得咁清楚,你就系享受啦。”辩方向X指出,她不敢向男友讲述事件,因为她害怕“偷食”被发现,X一概否认。

忘记细节因肉体伤害的记忆更大

辩方律师引述一名女警的记事册时称,X在报警后曾向女警称,被告在强奸她时,曾摸其胸及强吻她,但X之后在录取口供及在庭上作供,均没有提及,辩方因而指出,强奸经过之所以有两个版本,是因为事件是由X编造出来。X表示不记得有否发生过摸胸及强吻,自言当时感到很害怕,思绪集中在该如何逃跑,当时的精神状况无法记起其他细节,X哽咽地称:“点样都系你肉体伤害既记忆大过细节位。”

被告陈永伦否认强奸同店工作的女拳手。(刘安琪摄)

如果记得清楚就系享受啦

辩方随即再质疑如果X真的被强吻,X必然会在录口供时提及,录取口供的警员亦无要求X只讲述重点。X闻言激动地称:“你最痛苦个几个点先你印象最深刻𠮶个点!”强调她当时的重点是很害怕想逃走,又称:“你唔系享受紧个过程,你唔会记得佢想对你做咩嘢。”又称:“如果你记得咁清楚,你就系享受啦...就唔系畀人强奸!”

觉肉酸因怕偷食被发现

辩方之后提问X在离开酒店到见到男友,中间经过一个保安亭,期间有否想过报警,X表示当时很害怕,除了想快点见到男朋友外无法思考。辩方又提及X曾称因感到强奸事件“肉酸”,不敢告知男友,质疑X事实上感到肉酸是因为害怕“偷食”被发现,而且X之所以要男友摸其内裤是为了向其提分手,但当时因为男友非常生气,X才会顺著男友的说法称被强奸,X一概否认。

被告陈永伦,报称侍应,被控于2020年5月13日在元朗,强奸X。

案件编号:HCCC10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