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认运送可制炸弹化学品 官直言觉事件似恐怖袭击 押后判刑
月薪6万的工程师,为了1至2万报酬,帮他人运送大批化学物品,期间被警员截获,并发现工程师事前曾在通讯群组与人谈及运送事宜时,通话中曾提及“整蛋糕”、“玩具”及“文具”等术语。工程师今(13日) 在区域法院认罪,求情时未交代犯案因由。法官郭启安称,案情指被告欲运送的化学品,能用以制造遥控炸弹,直言:“简直系恐怖袭击。”又称他不明白为收入稳定的被告,会为数万元变“恐怖分子”,辩方称会再向被告索取指示,郭官亦要求控方厘清爆炸品的威力,把案押后至2月20日判刑。
被告黄智荣(44岁,网络工程师)承认2021年2月8日,在粉岭荣福中心对出的近马适路及联捷街交界的行人路,明知而管有爆炸品,即约17.4公斤的硝酸钾、约2.8公斤的氧化铁、约1.8公斤的镁、约1.2公斤的铝、35克的硫磺、约1.5公斤的烟火棒、约127克的爆竹、2套无线电遥控。
2021年2月8日警方发现有人藏爆炸品。(详看下图)
被告在粉岭拿行李箱离开时被捕
案情指,警方发现被告当日中午手持一个尼龙袋,步出柴湾华泰中心并登上的士离开。被告随后到达粉岭荣福中心,将尼龙袋以单车锁锁在对开马路栏杆上,然后步入大厦。约10多分钟后,被告拿著一个行李箱离开荣福中心,警方上前截停,在其尼龙袋搜出防毒面具、手套等,行李箱则找到涉案爆炸品。
政府专家指该些化学品可制爆炸品
被告警诫下承认,有朋友托他运送这些物品,称可收取1至2万元酬劳,而涉案物品可卖约15至 20万元。他在柴湾取尼龙袋后,到粉岭拿行李箱,涉案单位锁匙则由该友人寄给他。警方从被告身上搜出单位锁匙,并分别在荣福中心及华泰中心两个涉案单位内,找到伸缩棍、弓箭、战术背心等。
政府化验所专家检验涉案物品,发现行李箱内有3套无线电遥控,可用作“电子点火器”;涉案化学品则是制造爆炸品的原材料,可伤害他人。
通讯记录提会尽力带文具去另一地方
警方又在被告的Telegram聊天纪录中,发现他与另一人对话,对方曾问:“我哋系要整蛋糕,你知到?”被告称:“我付(负)责交收,我知系玩具”、“啲文具系另一个地方,我尽力带过去联和墟,你预有玩具一个喼,同一袋红白蓝文具先。”
网罪科指文具及玩具等均是反修例术语
网罪科总督察认为,据观察所见,上述对话提及的术语“文具”、“玩具”,均是指反修例事件中,供示威者用作防卫、或与警务人员对峙的工具、装备或武器;“整蛋糕”则是指,将面粉倒在火种引致爆炸的手法。此外,银行纪录显示,有人于2020年12月30日向被告的户口存入5,000元。
郭官质疑被告在事件的角色
郭官质疑,根据Telegram纪录,被告明显知道交收物品为何,但只收取了5,000元货款便去行事,质疑他在事件的角色,要求控方厘清专家对涉案爆炸品威力的描述。
重申法庭不会就政治背景作裁断
郭官又称,看不到辩方求情提及被告犯案原因,直言被告月入6万,太太能辞工全职照顾儿子,经济无大问题,不明白他为何会为一至两万元犯案,质疑案涉“恐怖主义袭击成份”,遥控土制炸弹更是乘人不备时使用,郭官直言:“简直系恐怖袭击。”并问:“点解会走上呢条道路,变咗恐怖分子呢?”郭官重申,法庭不会就政治背景作出裁断,不会因为反对政权就“罚重啲”,只想了解犯案原因。辩方则回应指,会向被告索取进一步指示,以了解情况。
案件编号:DCCC89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