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志被揭开宠物店被取消法援 官指公帑须用得其所 裁署方得直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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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性恋者MK四年前为挑战香港不容许同性伴侣的民事结合,在获批法援下申请司法覆核,被判败诉。法援署其后收到匿名电邮,指MK和伴侣拥有一间宠物店,署方最终撤销其法援。MK向聆案管上诉不果后,就法援的决定提司法覆核,获判胜诉,法官并下令署方须重新考虑。法援署早前再提上诉,上诉庭今(9日)下判辞,指署方有责任确保公帑用得其所,认为署方做法合乎法律要求,裁署方上诉得直。

获批法援后曾更换律师

判辞指,MK于2018年6月曾和资深大律师潘熙和大律师黄宇逸其覆核案会面,她翌月获批法援,潘熙被法援署指派代表她。MK其后要求更换律师,最后改由另一名资深大律师李志喜代表。

上诉庭认为法援署有责任确保公帑用得其所,认为其做法合乎条文,裁定署方胜诉。(资料图片)

法援署接获匿名举报

法援署于2019年1月收到匿名电邮举报,并作出查证,潘熙和黄宇逸亦指,MK在他们会面时,曾透露她是一间宠物店的东主之一,但潘和黄不熟识申请法援的资格,没有提供意见。法援署最终撤销MK的法援。

原讼庭曾裁定MK胜诉

MK就法援一事先向聆案官上诉遭驳回,及后向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高院法官认为,MK和潘熙在会面时,潘未获法援署指派,而黄宇逸并非法援署指派的律师,因此该次会面对话内容,受法律专业保密特权保障,遂颁令MK胜讼,并下令法援署须重新考虑应否撤销MK的申请。

上诉庭指法援有责任确保公帑用得其所

惟上诉庭指, 根据《法律援助规例》第21条,如法援署指派的律师相信,受助人没有遵守规例,提供资料或作虚假陈述,须向署方报告。署方有责任确保公帑用得其所,而《法律援助规例》第21条正是防止法援被滥用,这例的立法时原意,亦指法援律师报告的责任,凌驾法律专业特权,故认为潘需作出报告,而署方考虑后,有权撤销MK的申请。

案件编号;CACV35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