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乐居虐儿案 女被告指前辈教冷待孩子 免幼童把感情投放照顾者
童乐居24岁前儿童护理员涉虐待1岁男童案续审,被告今午(20日)出庭自辩,她称入职时有资深同事提醒她,不要对幼童过分关爱,以免幼童投放过多感情在照顾者身上,令他们在职员下班后感到落寞。又指有些幼童有时会作出危险动作引人注意,建议她要冷待孩子,免孩子以为得逞。被告称她初时无视同事建议,对孩子亲切及溺爱,发现会造成秩序混乱,加重了同事的负担。她亦发现,若她冷待儿童时,同事都不会指责,反而她与幼童玩得投入会换来微言。
女被告刘露琪(24岁),被控于2021年12月9日在童乐居虐待一岁男童AJ,控方指她涉用脚踢男童脸部,及用膝盖多番撞男童的头部至墙边软垫。
幼童会以危险动力引人注意
控方今早完成举证后,裁判官莫子聪裁定表证成立。被告出庭作供,她称在2020年2月入职时,资深同事提醒她,不要对幼童过分关爱或太亲切照顾,以免幼童会投放过多感情在照顾者身上,令他们在职员下班后感到落寞。又指个别幼童或会作出攀爬、掉玩具、伤害其他幼童等危险动作,以博取职员关注,故需冷漠对待,防止幼童觉得其行为见效。
与幼童玩得投入遭同事微言
被告又称,她初入职时曾经尝试无视资深同事的提醒,仍采热切态度对待孩子,但发现这种方式容易酿成意外,或致危险,例如:幼童会争相要她抱,在她离开时会集体哭闹等,她意识到过分宠溺幼童,反而有不良影响,甚至造成秩序混乱,加重同事负担。她表示,资深同事会以较粗暴方式制止幼童不当行为,亦无指责她冷待儿童,反而见到她与幼童玩得太投入时有微言。
有旧同事离职时向管理层反映状况
被告直言,有同事因无法接受院舍文化离职,离职前曾向院长反映,不能容许这环境以改变初心,故认为管理层必然知道童乐居有此文化。她又提到,某些比较冷漠粗鲁的职员,或会被视为“较有能力”,因而获指派要照顾更多幼童,导致1名员工或需同时照顾10名幼童的情况发生。
影片显示被告曾在软垫袭击男童
庭上播放闭路电视片段,控方指当时被告坐在软垫上袭击男童AJ,包括:用脚踢向AJ腹部及近臀部位置,令他失平衡倒地;又将玩具球掟向墙边至反弹到AJ头部,再用脚踢他脸部;用手按著他的头部令其坐下;扯他裤头至身边,再用膝盖将他的头部撞向墙边软垫8下。
被告解释用与幼童玩
被告解释,当时想用脚与AJ玩耍,澄清她只是用脚“推”和“撞”他的身体及“拨”他脸部,而非“踢”,强调:“因为游戏玩法系用脚,所以我贯彻始终咁用脚同佢玩”;她按AJ头部,只是为了制止他作出危险动作,包括咬其他幼童;另她见AJ摇动网床,才会把他拉至身边,再用膝盖“碰”AJ头部,以防他逃走。她同意AJ其后的确哭得越发厉害,但不知道原因。
有控制力度认为不算是袭击
她认同,片中不见AJ有任何会伤害到自己或其他幼童的举动,亦承认她大可用玩具分散其注意力,却采用了“最差嘅方法”,不过她坚称其行为动机只是要与他玩耍,并有适当地控制力度,不认为属于袭击或会令AJ承受痛楚。
案件编号:KCCC188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