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专生带六角匙及喷漆参与示威 官认为具意图作毁坏 判囚4月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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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专生在2019年在旺角参与示威,人群并有作堵路等行为,她并被警员发现管有六角匙及喷漆等物品,被控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她早前认罪,案件今(9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崔美霞指,当日集结人数众多、情绪高涨,现场情况或会迅速恶化,被告却特意带备涉案物品到场,认为她具意图作毁坏,考虑到事发至今已隔3年,减刑至监禁4个月。

警方作警告后没有离开

被告陈咏琪(24岁,学生),被控于2019年10月27日在亚皆老街113号外,保管一罐黑色喷漆及一把长约17厘米的六角匙。当日下午尖沙咀有一个名为“追究警暴”的集会,后来示威群众在旺角一带聚集,被告亦在其中,警方在场警告后,她仍没有离开。

2019年10月27日的追究警暴集会,晚上在旺角演变成冲突。(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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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称初犯亦要判刑

崔官指被告选择留在堵路现场,并带备非日常用途的物品,认为她有预谋及具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她又携同手袖、护目镜等,明显是预计在暴力事件发生时可用以保护自己。现场环境可以迅速恶化,被告特意带备涉案物品到场,令案情变得严重,即使她初犯仍需判囚。考虑到被告开审前认罪、案件事隔3年,酌情扣减至4个月监禁。

被告志愿当护士

辩方求情指,被告在城大取得学士学位后,现时修读都会大学精神科护理高级文凭,她辩称当日为了购买装修用品而跟随示威者,对此感到后悔,现仍渴望日后能够成为护士,相信重犯机会低。

案件编号:KCCC154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