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应理大围城期间被截 搜出藏鎅刀及他人证件 判囚7个月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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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侍应在2019年11月理大围城期间,被警截获并搜出他有鎅刀、六角匙及他人射箭总会会员卡,早前被裁定管有用品作非法用途等罪,案件今(4日)在九龙城法院判刑,裁判官指被告经审讯后被定罪,悔意来得有点迟,又指当天理大情况严重,暴力及破坏的情况多,被告更盗用他人证年以便进出校园,判被告入狱7个月。

被告刘思卫(27岁),被裁定一项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两项盗窃罪成,控罪指他于2019年11月18日,在红磡火车站天桥上近A1出口,管有1套六角匙、4把剪刀及1把𠝹刀,并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及在同月12至18日,在理大偷窃2张香港射箭总会的会员卡。

裁判官梁雅忻判刑时透露,感化官报告指被告已感后悔,惟他经审讯定罪,悔意来得迟而帮助亦有限,考虑到被告身上搜出的六角匙仍在包装内,接纳他应未有使用,然而理大当时的情况严重,暴力行为及毁坏情况襜多,被告从理大出来,身藏剪刀及鎅刀等,加上他盗取了2张他人的会员证,以便盗用他人身份用以进出理大校园,3项控罪共囚7个月。

被告在审讯时曾透露,他于11月14日,即被捕前4天进入理大,原本是支持“和理非”,后来见到有示威者斩树制箭,感到害怕并打算离开,但又见有人拿著锤仔进入校园遂折反。他又称六角匙是准备踏单车时使用,又称当时有示威者在理大设立类似海关的关卡,他欲以该两张会员卡伪装成学生。但后来又改口称,拾到后打算离开理大后交给警方。惟裁判官认为他说法互相矛盾,不合常理,又指他明明可以及早离开现场,却仍然留下,他带著该些物品,必然准备用作非法用途,最后裁定他罪成。

案件编号:KCCC 818/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