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女声称遭骗财 网上泄供应商及其丈夫资料 涉违起底罪被起诉
撰文: 陈葆琳
出版:更新: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今日(7日)落案起诉一名36岁中国籍女子违反《私隐条例》,指从事网上买卖活动的女被告,与曾是其供应商的事主发生金钱纠纷,之后在网上平台披露事主与其丈夫的人资料,包括中文姓名、电话号码及相片。被告正在保释,案件将于下周一(12日)上午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为自《私隐条例》于2021年10月修订后生效以来,第四宗落案起诉“起底”罪行的个案。
私隐专员公署今日落案起诉一名36岁中国籍女子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64(3A)条“在未获同意下披露个人资料”共14项罪行。调查显示,被告从事网上买卖活动,事主曾是其供应商,二人之间的商业关系其后演变成金钱纠纷。
私隐专员公署指,2021年12月期间,有人在一个社交媒体平台约14个不同的群组上发文,声称有人骗财,文中披露了事主与其丈夫的个人资料。被披露的个人资料包括中文姓名、电话号码及相片。私隐专员公署于今年7月26日拘捕被告。
私隐专员公署提醒,根据《私隐条例》第64(3A)条,如任何人(披露者)在未获资料当事人的相关同意下,披露该当事人的个人资料,而披露者的意图,是导致该当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任何指明伤害;或披露者罔顾是否会(或相当可能会)导致该当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任何指明伤害,披露者即属犯罪。 任何人违反第64(3A)条所订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处罚款10万元及监禁2年。
46岁男因金钱纠纷涉贴“起底”街招 今被私隐专员公署拘捕私隐专员公署控26岁男子 涉于社交媒体公开前女友相片、电话35岁女社交平台披露2人资料 遭私隐专员公署拘捕 疑涉金钱纠纷私隐专员公署与新加坡签备忘录 扩大保障个人资料合作范围私隐专员公署揭康健医疗意外弃置294名病人资料 3个月后始通报玛丽医院去年电邮泄130病人病历 私隐专员公署向医管局发警告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