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四大措施压缩环评 大型项目24个月可完成 明年交立会通过
政府向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提出四项改善环评条例措施,包括建立中央环境数据库、更新《环境影响评估条例》内的指定工程项目清单、更新技术评估要求、及善用直接申请环境许可证的途径,冀令环评程序所需时间可缩减约一半,即一般项目只需时18个月,较大型或复杂项目需时24个月。
当局指,部份建议不涉及《条例》的主体法例修订,获委员会支持会即时实施;而涉及修订《条例》附表2及3和《技术备忘录》的建议,计划在2023年第一季按法定程序咨询环境咨询委员会,并在2023年第二季以先订立后审议的方式向立法会提交修例建议。
逾50公顷以上发展规模 始需做累计性环评
在更新指定工程项目清单的改善措施中,当局就《条例》附表2载列的指定工程项目清单提出多项修改建议,包括将“道路”修改为“车路”以避免包括对环境影响轻微的单车径;豁免一些必须设施,及一些为管理或保护环境敏感地区而进行的小型工程,如为消防、医院、警方、国家安全和其他救生及紧急用途而设置直升机升降场等。
当局也建议,将《条例》附表3内载列2项指定工程项目的发展规模下限,由原先20公顷更改为50公顷,并将指定工程项目中的人口下限剔除。另外,由于一些由私人拟建的发展或重建项目可能不会进行技术可行性研究,建议剔除现时附表3中“可行性研究”的规定,以包括所有相关发展项目。
当局也提出,要善用直接申请环境许可证的途径,环保署将制订具体指引,协助污水再造的处理及应用方案、海底电讯电缆的敷设工程、地下石洞等指定工程项目的倡议人采用直接申请途径。
订标准生态基线调查
在更新技术评估要求方面,当局拟为进行环评内各项技术评估确立标准做法,清楚界定各种基线调查与环境评估的方法与范畴,包括为有关生态基线调查订明要求及时间表。
当局提议建立的中央环境数据库,将网罗与环境及生态相关的数据,包括来自环评、政府部门或其他学术研究的数据及环境资料。当局指,相关数据库设计已完成,料将于本月中逐步开放予项目倡议人、顾问公司及公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