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今宵》赢过张学友 中年教练恋女友13岁妹并性交 认罪候判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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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电视歌唱比赛赢过“歌神”张学友的游泳教练兼结他教师,教女友的13岁妹妹游水及音乐时,与该女童发展出恋情,不但曾带她到不同地点,包括大浪湾海滩上侵犯女童,二人更曾非法性交。教练今(29日)在区域法院承认4项非礼及非法性交等罪,求情称他当时视女童为其女友,更计划过与她结婚。他被捕至今已5年,女事主亦拒绝作证指控他,现年59岁的被告更患上脑退化症,希望能获法庭轻判。法官把案押后至12月14日判刑,期间替被告索取心理报告。

法庭裁定录影会面可呈堂后认罪

被告李廷川(59岁)被控于2011年6月11日至7月31日期间,分别在西湾河一私家车内、大浪湾海滩猥亵侵犯当时13岁的女童X;另于柴湾祥利工业大厦一厕所内向女童X作出严重猥亵行为,及于旺角某单位内与女童X非法性交。被告原否认控罪,直至法庭裁定他与警方所作的录影会面可呈堂后,他改认所有控罪。

被告李廷川曾在音乐比赛赢过“歌神”张学友。(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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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1983年欢乐金宵的比赛赢张学友

根据资料,被告于1983年《欢乐今宵》内的歌唱比赛《 尽显才华sing声星》,当时为台柱的被告,曾赢过尚未成为歌手的张学友,在该次比赛中,阿叻(陈百祥)亦是评判之一。

受女友所托教事主X游泳和音乐

控方案情指,案发于2011年,任业余游泳教练兼结他教师的被告,当时的女友Y交进。Y曾叫被告教她的妹妹X游永及音乐,X当时只得13岁,自此被告每周有三天会驾车载X到荔枝角公园游泳池上课。其后X开始和被告一对一上游泳课。

游到防鲨网附近摸X私处

事发时段间,被告先后4次侵犯X或向她作出猥亵行为,包括在某次游泳课后接X回家时,在私家车内将左手伸入她的短裤,并触摸其阴部8至10秒;另在带X往大浪湾泳滩游泳,二人游到防鲨网附近时,被告隔着X的泳衣触摸她私处约5至6分钟。

以吮手指示范教X口交

另外两次事件中,被告在其于柴湾的办公室内教X口交,先是吮X的手指作示范,教X帮他口交。此外,被告又在其于旺角的寓所内与X非法性交,他先拥抱和亲吻X,之后著她躺在被告身上性交,期间被告有射精且没有使用安全套。

明知年龄差距仍对X产生感情

被告6年后被捕,他警诫下承认自2011年4至5月起,会带X到荔枝角游泳池教游泳,及在其旺角寓所教X弹结他,当时已47岁的他开始对13岁的X产生感情,虽然他知道X的年纪,但二人仍有发展成情侣。

事主拒绝作供控方曾打算不告

辩方求情指,被告患上脑退化症,每隔3至4个月便要覆诊,希望法庭能给予适当量刑折扣;又指被告由被捕至今已5年,由于事主拒绝作供,控方曾索取法律意见,亦曾打算不再起诉,惟最后仍决定提控,被告这段期间承受压力。

曾计划与X结婚

辩方提到,本案涉及感情因素,被告当时原本计划会与X结婚,没有证据显示X有创伤,X亦已原谅被告,并为他撰写求情信。叶官下令被告还押至12月14日判刑,期间为他索取心理报告。

案情编号:DCCC 24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