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涉以做实验为由奸12岁女童 完事握手说唔该 被裁强奸罪成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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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学生涉把一名住同一大厦、智商仅78的12岁自闭症女童带到梯间,声称自己是大学生,和女童做实验,继而强奸对方。期间,男学生又向女童称:“我都无用刀插你,点算强奸?”男学生否认强奸等罪受审,并在早前自辩时称,强调他只是想认识女童,并带她到梯间倾计。他承认向女童上下其手,又曾3求女童为他口交,但女童拒替他口交,最终建议他自己用手,故他只有自渎。他俩分手时,他并有向女童握手说唔该。案件经多日审理,4女3男组成的陪审团今(19日)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议后,以5比2裁定男学生强奸罪成。法官把案件押后至本年12月1日判刑,待索取多份报告,期间男学生还柙惩教署看管。

被告方嘉乐,20岁,理大副学士学生。他被控于2020年10月19日,在大围某大厦的楼梯间强奸女子X;他另被控一项交替控罪,指他于同日同地与当时12岁的X非法性交。

陪审团今经约4小时退庭商议后,以5比2裁定被告强奸罪成,他闻判低著头,不时望向公众席的家人。而法官决定在量刑前,先索取被告的心理及精神科报告,及事主的创伤报告。

被告方嘉乐在高等法院否认一项强奸罪,以及一项属交替控罪的与13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资料图片)

女童X患自闭症及专注力失调

控方透露,女童X患有自闭症、专注力失调及过度活跃症,智商仅有78分,其智力及言语能力属边缘范围。女童X与被告住在同一大厦不同楼层,两人事发前并不相识。

向X称无用刀不算强奸

女童X早前供称,案发当日放学回家,她离开电梯时遭被告拉入后楼梯。被告自称是大学生,解释大学生见中学生会做实验,并问她:“做唔做实验”。被告又脱下其口罩并想吻X,遭X推开。之后被告叫她脱下内裤,并把下体插她的私处4次。她曾问被告是否强奸她,对方却回应:“我都无用刀插你,点算强奸?”X指被告亦要求她口交,但她拒绝,又感到不安和害怕。最后被告向她说,若她乖就请她食饭。之后被告给纸巾她清洁,然后离开。X返家后把事件告知母亲报警。

辩称一心只想认识X

被告自辩时称,当日有跟X称他是理大学生,他当日见X便很想认识她。虽然X乘搭的电梯不能到被告所住的楼层,仍他有跟著X入电梯,并随她离开,又因为见到楼梯,便拉X到后楼梯倾计,更带她上了几层,见X流汗才停下为她抹汗。

有摸胸但无摸中心点

他称有与X交谈一会,但否认曾提出做实验,二人后来站起身,他叫X脱下裤子,X亦有照做,他称有用手摸X私处,但只触碰外部,亦有摸其胸部,但没有碰中心点,期间他曾要求X为他口交3次,均遭X拒绝,X在最后一次提议他用手,他理解X叫他自渎,他亦有照做,并一手自渎,一手摸X私处,他没有用保护罩或安全套,完事后其精液却溅中X的上衣及校裙。他有拿纸巾给与X各自清洁,之后更与X握手并说:“唔该晒。”X也回应:“唔使,唔使啦。”被告强调没有与X性交。

再三要求口交望X改变主意

被告同意他在开审前已承认非礼罪,控方指被告同意的案情,认曾向X提过做实验,被告即解释那只是他的想法,而该想法亦只是想摸X,被告亦承认虽然X当日一再拒绝及推开他,但他仍问X可否口交等。被告解释因希望X改变主意,及当时已觉兴奋,“冲动咗”。

案件编号:HCCC 2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