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共享计划|3年终有项目获批 何巨业称如强心针 仍须过程序
撰文: 黄伟伦
出版:更新:
土地共享先导计划由2020年推出以来,一直未有项目批出。发展局日前宣布,终有三个项目获先导计划顾问小组支持,以及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原则性同意”。城规会委员、测量师学会前会长何巨业今早(7日)于电台节目表示,证明计划的确可行,可算是强针心,但仍有不少技术问题需要解决,经过连串法定程序。
▼新鸿基地产“土地共享先导计划”申请▼
土地共享先导计划由前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提出,并在2020年5月起接受申请,申请期至2023年5月5日,至今共收到五宗申请,日前终于有三个获同意,包括包括由新鸿基地产提出,于元朗南生围蚝洲路的土地;由恒基、会德丰提出,涉及于大埔林村旁、逾200万平方呎土地;以及由新世界发展提交,位于元朗朗屏路永宁村用地。
▼恒基兆业及会德丰“土地共享先导计划”申请▼
何巨业今早于港台节目《千禧年代》表示,三宗申请可提供约21,600伙,包括约15,100个公营房屋单位,已达到政府每年公营房屋建屋量的约一半,认为数量并不少,而且只是三个项目,反映整合私人土地发展相当重要。
不过何巨业亦指,即使获得政府原则性同意,项目仍需走过不少法定程序,例如环评程序、改划土地用途,与其他房屋项目相同。他表示,之后的一大关键为公众咨询,以及政府部门的技术意见,是否可以寻求共同接受的方案,否则可能花费更多时间。
▼新世界“土地共享先导计划”申请▼
土地共享计划|推出近3年终有3项目开绿灯 可建逾2万伙7成属公营土地共享计划|会德丰再交申请 涉林村新村5.2公顷农地建3000伙土地共享计划|恒基会德丰申请涉近20公顷地 两度撤回建独立屋土地共享计划|新地申请涉湿地缓冲区 环团忧加高地积比抹煞保育土地共享计划|新地恒基会德丰申请 涉南生围、大埔逾万公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