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丁上诉案 11原居民原审均未付律师费 由发展商及另一人代埋单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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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新界原居民涉非法转让丁权,以让发展商“套丁”兴建丁屋,被裁定谋诈骗罪成。他们提出上诉,案件今(3日)在高等法院续审时,原审时辩方的事务律师作供。律师透露11名涉案原居民未有就原审支付任何律师费,费用是由发展商和另一人支付,两人共同发展涉案丁屋项目。但律师指因有保密协议,不可透露该人的身份。

发展商上诉聆讯前已死

11名上诉人:陈志昌、黄卓帆、韦俊杰、韦震豪、温贵麟、郑国华、郑宇宏、郑兴、邱贵珠、韦柏瀚及刘德胜,他们全为新界原居民。此外,村屋发展商李钦培原本亦提上诉,惟他早前已去世,法庭已终止其上诉。而12名被告在原审被判囚2年半至3年不等。

原审时辩方的事务律师詹耀明供称,11名上诉人均没有支付律师费,费用由李钦培和另一人支付。(朱棨新摄)

不能透露付款人身份

上诉方指原审时的律师团队失职,而原审时辩方的事务律师詹耀明作供。詹透露,11名上诉人均没有支付律师费,费用是由李钦培和另一人支付。他指,该人和李钦培有财务往来。11名上诉人曾把涉案土地扺押予一间财务公司,该人向财务公司赎回涉案土地,再与李钦培一同发展。因该人牵涉其中,所以有份支付律师费。詹指有保密协议,因此不能透露该人的身份。上诉方问是否认为此安排恰当,律师指没有不妥,上诉人也不觉得有问题。

案件编号:CACC 42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