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少年参与和你shop判社服 控方指悔意表面 官指过轻但拒改刑罚
德福商场于2019年圣诞节现“和你Shop”行动,4名青年被指非法集结被裁罪成,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律政司认为判刑过轻,今(29日)要上诉庭作刑期覆核,并指案件有其严重性,又认为4名被告的悔意流于表面,建议改判更生中心或短期监禁。上诉庭听取陈词后,指原审判刑明显不足,但4名被告已曾就事件被拘留3星期,考虑与案有关的事项后,法官认为不适合改判,4人维持原判。
同案另有3人判监
四名被告:梁茵琳、林依汶、陈楚岚和李铭轩。他们被裁定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在九龙湾德福广场一期,在两个时段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被判社会服务令240小时。庭上透露,他们已完成被判的社会服务令。同案的两名被告:符致安与廖林钧,被判囚4星期,被指有“领头角色”的同案被告刘家浩,则被判监禁 4 个月。
2019年12月25日有多人在德福广场参与“和你shop”。(详看下图)
被告曾还柙3星期
律政司代表陈词时指,本案虽没有使用暴力,但有其严重性,案发时集结人士叫喊仇警口号,又指被告的悔意流于表面,不应接纳他们有真诚悔意,故建议法庭改判四名被告更生中心。惟上诉庭指首次被告将近21岁,超出判处更生中心的年龄上限。律政司即回应指,考虑他们曾被还柙3个星期,仍可判处该两名被告短期监禁。
案中没有导致人命伤亡或财物损毁
代表首次被告的律师,同意本案案情不轻微,但判处社服令仍属恰当。律师指原审裁判官已考虑,案中没有导致人命伤亡和财物损毁,涉案四名被告非“领头人”;第三和第四被告的律师亦指,两人案发时年仅17岁,而原审裁判官亦接纳两人有悔意。
首被告坚称被捕不合理
惟法官彭伟昌指,当时有约百名集结人士,叫口号“香港人报仇”等,现场有人“好恐慌有乜咁奇?”上诉庭法官亦质疑4名被告是否有悔意,如报告提及,首被告坚持自己无辜,认为被捕不合理。
上诉庭认同刑期过轻
上诉庭法官认为原审判刑原则有错,明显过轻,但考虑与案有关的事项后,认为不适合改判,并将于日后颁发判辞解释理据。
案件编号:CAAR1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