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女生破坏优品360 被判感化或社服令 上诉庭指过轻改判更生中心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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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0月13日有网民发起“十八区开花”示威,4名16岁至19岁的女生因破坏连锁店“优品360”,被判感化或社会服务令。律政司认为判刑过轻,提出刑期覆核,4人今日(6日)被上诉庭改判入更生中心,法庭稍后会颁下判辞解释理据。
被告陈佩茔(18岁)、曾梓嫣(18岁)、16岁少女和黄斯曼(19岁)报称学生,她们同被控前年10月13日在新都会广场5楼“优品360”内,和一名身份不明者损毁彩鸥国际有限公司的财产。4人早前在裁判法院被判处感化或社会服务令,16岁少女被判24个月年感化;其余3人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每人各要赔偿1134.5元。
律政司在覆核聆讯指,案情严重、有计划,严重威胁公众秩序,要求改判拘禁式刑罚,上诉庭考虑后,认为原审原则上出错,决定撤销原本的判刑。
案件编号:CAAR8/2021
律政司就反修例运动中的多宗案件,都曾申请刑期覆核,并有多人被改判拘禁式刑罚。(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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