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法|天厨涉操控“佛手牌味粉”分销商转售价 竞委会提起诉
竞委会今日(15日)入禀审裁处,就香港天厨有限公司在向其两个主要本地分销商供应一种粉状味精产品“佛手牌味粉”时,涉操控转售价格,向天厨展开法律程序。
竞委会曾就案件是首宗操控转售价格案件,早前向天厨提出以发出违章通知书,并附带明确规定方式,解决案件。竞委会指,天厨拒绝承诺遵守相关规定,故对天厨提出起诉。
案情指,天厨在2015年12月14日《竞争条例》全面生效后,至少到2017年9月27日期间,曾持续执行或从事始于2008年的操控转售价格安排,订明其两个主要本地分销商销售味粉的最低转售价。
天厨透过发出通知、提醒及警告方式,确保分销商不会以低于指定价格销售其味粉。当其中一间分销商,向天厨投诉另一分销商,自2016起以较低售价争夺顾客时,天厨作出跟进行动,包括采取制约措施、作出威胁或惩罚,确保分销商遵从其订定的转售价格。
竞委会指出,有合理因由相信天厨的操控转售价格行为,具有损害在港竞争目的,违反《竞争条例》下的第一行为守则,并构成《条例》所定义的严重反竞争行为。
竞争法生效后 首宗涉操控转售价格案件
竞委会续说,由于该案是首宗按《条例》达致执法结果的操控转售价格案件,曾向天厨提出以发出违章通知书,并附带明确规定方式,解决案件。惟天厨拒绝承诺遵守相关规定,竞委会遂对天厨提出起诉。
竞委会现正向审裁处申请以下命令,包括:
• 宣布天厨违反第一行为守则
• 向天厨施加罚款
• 禁止天厨日后从事违反该守则的相同行为
• 天厨须推行有效的合规计划
• 向天厨收取竞委会的讼费及调查费用
竞委会毕仲明︰操控转售价格可能会严重损害竞争
竞委会行政总裁毕仲明表示,竞委会留意到在某些情况下,操控转售价格可能会严重损害竞争。竞委会今日就本港首宗操控转售价格案入禀审裁处,是希望展示其打击以损害竞争为目标的操控转售价格安排之决心。毕仲明续指,行为限制转售商就价格互相竞争的能力,最终或会令消费者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