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暴动罪成囚40至44月 女被告称政治无分对错 官斥冥顽不灵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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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市民于2019年9月在沙田聚集,之后爆发激烈的警民冲突,涉案2男1女早前被裁定暴动和阻差办公两罪成立。案件今(31日)在区域法院判刑,女被告在求情信提及“政治一事无分对错”,被法官谢沈智慧指冥顽不灵。官判刑称,部份被告固执己见的人,迫使他人接受自己的政见,不为社会所容忍,判刑须具阻吓性。经考虑后,判3人监禁40至44个月。

被告依次为陈乐怡(26岁,销售市场主任)、周锦威(25岁,工程师)及黄溢霖(45岁,地产经理),早前被裁定于2019年9月22日,在沙田好运中心外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周亦被裁定1项故意阻挠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员罪成,指他阻挠高阶督察58483执行职务。

官指3被告罪成才称感后悔

对于陈乐怡在求情信提及“政治一事无分对错”,法官指她冥顽不灵。此外,三名被告在罪成才称感到后悔,法官指是“口惠而不实”,因案件而影响前途亦是咎由自取。

当日有人淋泼腐蚀性液体

法官续指,本案暴动是有预谋,示威者各施其职,有人堵路和淋泼腐蚀性液体。此外,周在女友陈乐怡被制服后,试图拉走她,阻止警员执法。法官又指,被告应透过合法渠道表达意见。他们选择错误方法,才会被控。

法官最终判陈乐怡监禁41个月,涉及两罪的周锦威监禁44个月,黄溢霖则监禁40个月。

案件编号:DCCC 22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