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礼佰敦会计师楼一前合伙人 涉挪用10万元核数款项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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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26日)落案起诉礼佰敦会计师事务所,一名注册核数师楼前合伙人,涉嫌从公司偷窃核数服务款项合共10万元。

廉政公署昨日(26日)落案起诉礼佰敦会计师事务所一名注册核数师楼前合伙人,涉嫌从公司偷窃核数服务款项合共10万元。(资料图片)

被告钟智亨(40岁),为礼佰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前董事兼股东,被控两项盗窃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他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4月2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案发时,礼佰敦会计师事务所是一间在香港会计师公会注册的核数师楼,被告及另一名合伙人为该核数师楼的董事兼股东,二人持有相同股份份额。两名合伙人同为执业会计师,合资格以礼佰敦会计师事务所的名义制备和签署核数师报告。

两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8年2月23日至8月31日期间,偷窃属于礼佰敦会计师事务所两笔共10万元的款项。被告被指以礼佰敦会计师事务所的名义,向一名客户提交核数报告,并全数挪用相关核数服务款项。

礼佰敦会计师事务所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