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两车房东主 涉贿投资公司职员1.2万元 换36万元维修订单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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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26日)落案起诉综合汽车公司两名车房东主,涉嫌行贿一间投资公司亚洲金融集团(控股)的前职员至少1.2万元,以取得该公司40张车辆维修订单,涉款36万元。两人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2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叶沛钦(63岁)及叶𢏐添(71岁),分别为综合汽车东主及前东主,同被控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和《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被指获判授约40项车辆维修工作
案发时叶沛钦是综合汽车的唯一东主,其前东主叶𢏐添亦有协助经营该车房。在亚洲金融一名职员推荐下,亚洲金融将多份车辆维修订单判给综合汽车。
控罪指两名被告涉嫌于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期间,一同串谋和与上述职员串谋,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向该职员提供贿款至少合共1.2万元,作为对方致使亚洲金融把车辆维修订单判给综合汽车的诱因或报酬。
案发期间,综合汽车被指获判授约40项亚洲金融的车辆维修工作,并就其提供的服务收取维修费共约36万元。亚洲金融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