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竞投启德体育园2.5亿水泥项目 廉署控协兴经理等4人行贿100万
廉署今日(26日)落案起诉四人,当中牵涉一名协兴建筑有限公司前高级经理、水泥公司董事等,他们涉嫌行贿受贿100万元,以在总承建商协兴建筑负责的建筑项目中取得分判工程合约,以及涉嫌串谋伪造帐目以掩饰支付有关贿款,涉案项目包括总值2.5亿元的启德体育园泥水工程合约。
四名被告获廉署准予保释,周三(27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被告吴和能(58岁),为协兴建筑时任高级经理,被控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b)条;被告姚树稳(59岁),为利成泥水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兼董事,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b)条。
涉私营建筑及启德体育园共3亿元合约
被告姚树稳与同案两名被告,即麦鸿藻(65岁),利成另一名股东兼董事;以及姚顺全(61岁),顺发贸易公司东主,同被控一项串谋伪造帐目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协兴为新世界发展旗下公司,于案发时是本港多个公营及私营建筑项目的总承建商,利成于2020年就一个私营建筑项目,从协兴取得总值约6,000万元的泥水工程合约,及于2021年竞投启德体育园项目的两份泥水工程合约,总值约2.5亿元。
吴和能是协兴高级经理,主管协兴建筑地盘的地盘服务支援工作。姚树稳及麦鸿藻同为利成的股东兼董事,而姚顺全则是顺发的东主,该公司是一间纺织品贸易公司。
涉案总承建商协兴为新世界旗下
其中一项控罪指,吴和能涉嫌于2021年7月27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从姚树稳接受贿款100万元,作为在与协兴的事务或业务有关的事上,对利成予以或曾经予以优待的诱因或报酬。另一项控罪指姚树稳涉嫌于同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以相同目的,向吴和能提供上述贿款100万元。
余下控罪指姚树稳、麦鸿藻及姚顺全涉嫌于2015年7月13日至2021年11月10日期间,一同串谋并与另一人士串谋,不诚实地捏改多份为会计用途而制备或用作会计用途的文件。
涉案文件包括由利成向顺发开出的采购订单、由顺发向利成开出的发票、顺发的送货单,以及由顺发开出的正式收据。该等文件看来显示利成已就该等采购订单向顺发付款。相关交易被指并不存在,其目的为掩饰其他开支,包括上述100万元的贿款。协兴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启德体育园涉300亿元“公帑” 料2022至2023年完成
翻查资料,政府于2018年12月28日公布,“启德体育园”项目由新世界发展及新创建旗下 Kai Tak Sports Park Ltd.(KTSPL,即启德体育园有限公司)投得,涉及项目设计、兴建及营运合约,为期25年,政府支付近300亿元“公帑”作建筑费用,而Kai Tak Sports Park需向政府支付扣除开支前营运总额的3%及17.24亿元,启德体育园工程预计于2022至2023年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