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涉借醉行凶非礼怀孕女店员 并欲付款求勿追究 准10万保释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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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督察去年11月在尖沙咀一间店舖,涉嫌“借醉行凶”非礼一名怀孕女店员,之后更欲付筹换取对方不予追究。他被控以项猥亵侵犯及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两罪,案件今(21日)在九龙城法院提堂,辩方申请毋须答辩,押后至3月8日再讯,以待被告向私人律师索取法律意见。被告获准10万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需交出所有旅游证件,不得干扰控方证人,每星期到警署报到三次,及不得返回案发地点。

被告李卓贤,33岁,被控一项猥亵侵犯及一项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控罪指,他于2021年11月23日,在香港九龙尖沙咀弥敦道132号美丽华广场一期2楼的一间店舖内猥麦侵犯X;并向X及Y提议给他们一笔金钱以换取X不予追究针对你的猥亵侵犯案件。

据悉,被告为防止罪案科高级督察,他声称自己是因醉酒犯案,事后欲给予事主及其丈夫100万,以换取两人不追究。

案件编号:KCCC 218/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