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涉冚赌档捡走麻雀自用 官称行为可疑惟证据不足 裁罪脱
大埔警区的一名警长在处理一宗反赌博行动时,疑将两副全新而未有被下令须检走的麻雀取走自用。警长事后否认一项在公职中行为失当罪,案件今(20日)在粉岭法院被裁定。暂委裁判官陈晓明指,案中数名警员证供出现分歧,更直斥其中一人没有将真相说出。虽然有证供指被告曾说:“返去有麻雀打。”但其语气轻浮,有机会只是说笑。被告将涉案麻雀放在行动车内而未有向督察汇报,行为可疑,但未能排除被告可能只是记或疏忽而未有报告,裁定警长罪名不成立。
被告黄文浩(34 岁),被控一项在公职中行为失当罪,指他于 2020 年 8 月 4 日,身为警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无合理辩解不合法地作出失当行为,即在粉岭和隆街 22 号地舖调查时,接受、获得或挪用两副麻雀;并隐瞒或未有申报。
只有一人听到被告向负责人买麻雀
陈官裁决时指,曾出庭作证的警员张耀永(译音),其口供有多处不合理的地方,例如张称当日听到警员19035问被告:“呢两副新麻将使唔使seize(检取)。”警员19035作证时却否认此事,更自言不知道该两个盒装著麻雀;对于被告曾向赌档的负责人说:“100蚊同你买咗佢。”陈官指在那个只有300呎的地方里,竟然只有张声称听到这话,其证供亦不可信,不予接纳。
警员多次见纸盒有麻雀未追问
至于第三证人警员王裕昌,陈官指王作供时夹杂大量主观意见,说法奇怪和不合理,例如当他发现闭路电视机盒被移放到椅子,旁边多了两个纸盒,其中一盒有麻将外露,但他竟然未有理会及查问;另他目睹被告抱著两盒麻将及闭路电视机盒离开赌档单位时,他虽然觉得很奇怪,但仍然没有查问。而王作为证物警员,虽称是认为要问被告如何处理涉案麻雀,但在多次机会下均没有提及,却在翌日突然向另一名警员说。陈官因而认为王的一连串借口,没有说出事情真相。
返去有麻雀打或只是说笑
陈官续指,虽有证供指被告曾在现场说:“返去有麻雀打。”但他当时语气较轻浮,不能排除只是在说笑。被告将涉案麻雀放在行动车上而未有请示督察,行为虽可疑,但没有证据显示他没有意图向督察报告,被告有可能只是忘记或疏忽,对于他是否有挪用意图仍有疑问,故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案件编号:FLCC33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