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争产|霍丽娜律师称和解有进展 若协议未成霍震宇明作供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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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的遗产案,长房三子霍震宇偕两姐,要家族公司回购南沙发展项目权益。案件于本周二续审时,长房次女霍丽娜申请押后两天,寻求解决方案,案件今(20日)在高等法院重开,霍丽娜的律师表示商议有进展,但需要多一天时间,法官遂把案件押后至明天。今日有到旁的霍震宇被问及可否和解时只谓:“有进展”。

若有原则上协议将要求更多时间

代表次女霍丽娜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今指,商议有进展,望要求多一天时间。法官曾问,是否不能达成全面的和解,余强调并非此意。余亦指,若明天可以达成原则上的协议,将要求更多时间处理。若明天未能达成协议,审讯将继续,霍震宇便要开始作供。

霍震宇离庭时被问及会否和解时回应说:“有进展。”庭上透露,若未能达成原则性和解,聆讯明续。(朱棨新摄)

霍震宇离庭称有进展

今日有到旁的霍震宇,在庭外被问及是否会否和解时,只回应:“有进展”。

原告为长房的三子霍震宇、长女霍丽萍和次女霍丽娜,被告包括长房的长子霍震霆、次子霍震寰,以及相关的家族公司,包括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有荣有限公司及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等。

争议南沙项目回购权

是次争议源于霍家透过“番禺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南沙发展计划的部份权益,该公司一半由霍英东番禺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有,一半由有荣有限公司持有。而有荣于1997年以一元,把持有的一股售予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可荣可于2007年6月30日或之前,回购股份,但当时未有行使回购权。

霍震宇等质疑,知悉该回购权和条款的霍震寰,未有及时向家族成员披露。他们现要求有荣,回购涉及南沙发展项目权益的股权。

案件编号:HCA92、274、275/2016

霍英东长房子女因南沙项目引发争产诉讼。(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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