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国安法审讯 被告唐英杰自行去信放弃上诉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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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违反《港区国安法》案件,侍应唐英杰前年7月1日驾驶插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旗帜电单车,在湾仔冲向警方防线,并撞伤3名警员,他早前被裁定煽动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罪成,被判入狱9年,及取消其驾驶资格10年。唐早前提出上诉,原已定于今年3月22日聆讯。今(13日)有消息指,唐已放弃上诉。据悉,唐英杰自行去信法庭放弃上诉,此前没有知会其律师团队,而司法机构亦无再显示该聆讯日期。

被告唐英杰,去年被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彭宝琴及陈嘉信裁定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和恐怖活动罪成︳他就两罪分别被判入狱6年半及8年,总刑期9年。唐之后有就定罪和判刑,均提出上诉。

唐原审时代表唐的大律师刘伟聪,去年11月一次上诉提讯时,刘未有再代表他,改由资深大律师郭兆铭,及另一名大律师关文渭代表。当时亦有报道指,法援署委派杜伟强律师事务所予唐英杰,取代原审时的伍展邦律师行,刘伟聪不获指派。上诉方原需于本月14日向法庭呈交上诉的文件。据悉唐是自行去信表示放弃上诉,并没有透过其律师。

案件编号:CACC 17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