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督察超市偷苹果及Pizza 有4次类同案底 官考虑年纪等准缓刑

撰文: 郭颢添
出版:更新:

有4次不诚实案底的退休高阶督察李士鸣,涉在荃湾超市偷苹果及Pizza等食物被控偷窃罪,原于今(29日)在西九龙法院受审,李在开审前认罪,并称因曾中风“搞乱咗”,希望能判罚款。裁判官余俊翔指李过往已有相类案底,考虑他已有一段时间没有犯事,且年事已高,最后判李入狱4星期,缓刑18个月。

被告李士鸣(69 岁,退休人士),承认一项盗窃罪,指他于 2021 年 5 月 8 日,在荃湾中染大厦 1 楼 Market Place,偷窃两个苹果、两包菜及一盒比萨批,总值 106 元,上述物品为牛奶有限公司的财产。

保安见被告用外套遮掩薄饼

控方案情指,当日下午 1 时半,超市便衣保安见被告用外套遮掩一盒薄饼,遂上前截停。被告把外套扔到地下后拔足逃跑,并在超市 3 米外被截获,保安员并在他身上搜出其他食物。警方到场拘捕被告,他否认偷窃,表示已经付钱。

求情称曾中风搞乱咗

被告并无律师代表,他求情时称因曾中风,需要长期服药及覆诊,犯案当时个人好乱,搞乱咗,希望能罚款了事,他并无领取综援及长者津贴,他向余官称退休前任公务员,金融海啸蚀了钱。

2015-17年曾有4项类同案底

余官判刑时指案中所涉的食物价值不高,惟被告在 2015 年至2017年间,共有 4 次类同纪录,包括店舖盗窃、“打荷包”及在会所更衣室储物柜企图盗窃等,全部均被判入狱,故判被告监禁 5 星期,但考虑到被告已 69 岁、认罪及距离上案底已有一段时间,刑期扣减至4 星期,缓刑 18 个月。

案件编号:WKCC332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