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督察涉偷杯面牙刷案 官指有疑点裁罪脱 惟自招嫌疑拒颁讼费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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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高级督察去年在超市内涉嫌偷窃杯面、牙刷、豆浆等,被保安截停后疑意图跑走。他否认一项盗窃罪受审,裁判官今(29日)指被告的说法不合常理,惟控方以未能肯定被告偷取的物品为何,而被告的口头招认亦含糊,且镜头没拍到他未付款便离开。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被告得以脱罪,但官认为他自招嫌疑,拒绝其讼费申请。
被告李士鸣,66岁,否认于去年10月2日在荃湾绿杨坊的Taste超级市场Taste偷窃一条鱼、一瓶米酒、三个杯面、一盒豆浆及一包三枝装的牙刷,所有物品共值135.4元。
官不接纳被告辩词
裁判官指,被告称遭不明女子截停及袭击,却只扔下胶袋而不向超市职员求助,说法不合常理,也与闭路电视片段不符。此外,被告呈堂的医疗报告没指他感疼痛。官认为他非诚实可靠的证人,拒接纳其供词。
保安人员口供有出入
官续指,超市女保安作供的态度神情诚恳,但口供前后不一致。例如,其警诫口供指被告首次拿取的货物包括鱼及豆浆,但庭上没有提及;警诫口供称被告把某些物品放入购物篮,但庭上指是先放入胶袋。另保安称被告偷了2个杯面,但控方检获了的数量是3个。
未拍到被告未付款离超市
官接纳闭路电视片段为准确记录,但影片没有清楚拍到被告扔下的货物,而控方也无其他证据证明警员检取的东西就是该些物品,故不能肯定控方的指控是否真确。官再谓,被告在镜头中行至防盗门,但没被拍到未付款就离开超市。
被告称被保安所伤至失业
被告曾口头招认谓:“阿sir,系我一时唔小心自己偷黎食嘅。”官指当中没说及偷了什么东西,而被告表示是“不小心”,或代表他并无偷窃意图。
被告脱罪后称,受女保安所伤及官司缠绕而失业数月,申索讼费。裁判官指他因控方未能举证至毫无疑点才得以脱罪,且被告是自招嫌疑,拒绝其申请。
案件编号:WKCC541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