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葵涌警署女厕偷拍女警如厕 涉9名女同袍 被判劳教中心

撰文: 刘安琪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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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7月初在葵涌警署偷拍女警如厕,他事后被捕,再揭发其早前已偷拍了8名女同袍,犯案时间长达半年。现已离职的男警,早前承认一项游荡罪,署理主任裁判官温绍明直斥其行为十分严重地侵犯女性私隐,指其若非未年满21岁必定判监。案件今(29日)在沙田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温绍明指案情严重,禁闭式刑罚是唯一选择,原本打算判监,接纳被告有悔意,亦获家人支持,故最终接纳报告建议判被告入劳教中心。

温官称他原本打算判被告入狱,因辩方指劳教中心对被告纪律及更生更有帮助,最后决定根据报告建议判刑。温官又指,本案严重程度及加刑因素已于被告认罪时提及,被告认罪时不足 21 岁,法庭亦有为他索取多份报告,辩方亦希望法庭跟报告建议判劳教中心。

求情称工作压力大

被告王志亮(20岁,案发时为警员)被控于本年7月7日,在葵涌警署女厕及共用部份游荡,导致女子X合理地担心自身安全。辩方早前求情指,被告事发后已离职,现任职物流,女友同为警务人员,并指其因工作压力才犯案,已感到相当后悔,也有寻求辅导。

辩方律师今补充求情时,呈上被告家人所写的求情信,家人均指他有规矩及行为良好,但加入警队后不懂纾缓压力,现已感到后悔。相关报告亦指被告获家人支持,并已有新工作,上司亦称赞他工作勤力。

严重侵犯女性私隐

温官早前提到,本案属十分严重地侵犯女性私隐,犯案时间长达逾半年,受害者多达至少有 9 名,且被告闯进女厕偷拍,认为非监禁刑罚不足反映严重性,若被告年满21岁,必会考虑监禁。

躲警署女厕内偷拍

案情指,女警X当日在如厕时,突然见到一部手机从旁边的厕格伸过来,离开厕格查看,发现被告在洗手间正门旁边并逃跑。X随即将事件告知同为警员的男友。被告同日被捕,警诫下承认因一时冲动犯案,但从没发放或上载有关照片。他另承认曾在警署洗手间内偷拍另外8名女警,而警方在其手机中共发现41张在女洗手间内的偷拍照及一段影片。

案件编号:STCC282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