㓥房租管|法例未生效业主已加租两成 租户:两年后都保障唔到我
立法会今(20日)恢复讨论㓥房租务管制条例,有关注㓥房团体批评,条例存在七大漏洞,包括有至少20%业主在实施前的空窗期加租,加幅最高达20%,甚至有㓥房户惨遭迫迁,而近月才签订租约,或与业主“同住”的㓥房户更不受条例保障,令新法案形同虚设,反驳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日前指,业主趁条例生效前加租的情况不普遍的说法,认为对方根本无掌握实际数据。
有观塘居住的㓥房户表示,接获业主通知加租10%至5,500元,她还价未果更遭迫迁,惟区内租金已大幅飙升,现时无奈携同子女搬到租金贵1,000元的单位:“真系好痛苦。”最近才迁至新居的她,租约不受条例保障,担心日后会再遭大幅加租:“两年之后都唔知系咩世界,两年之后你保障唔到我,要住贵啲嘅话,跳楼都得喇!”
观塘街坊张女士在仅约80呎的旧居住了一年多后,近月接获业主通知,称要在㓥房租管条例生效前加租500元,至5,500元,加幅达10%。她与业主还价后不果,最终被对方以安装防火门为由迫迁,她在区内寻觅多日,仍无法找到月租5,000多元的单位,只能将预算增至6,000元,才能找到现时的居所,“我出去揾屋,真系冇乜单位系平㗎,哗!全部都好贵,同埋好多地方都系要爬楼梯,周边环境好污糟𠮶啲。”她形容“好似愈住愈贵咁啊”,慨叹“好痛苦”。
忧业主再加租:要再住贵啲,跳楼都得喇
她又透露,许多朋友均收到通知要加租,业主更强硬地表示“加就加,唔加就你自己搬啦!”而她在条例生效前已被迫迁,签订的租约并不受条例所规范,她对此感到担忧:“两年之后都唔知系咩世界,两年之后你保障唔到我,要再住贵啲嘅话,我跳楼都得喇。”她希望政府能一同监管新、旧租约。
租户与业主同住 条例不规管:违反咗保障基层家庭初衷
另外,在新界西居住的郭女士则指,其旧居的厕所屡传臭味,多次联络业主维修却未获答允,她担心疫情肆虐下,子女会因而染疫,遂决定另觅新的“瓦遮头”,在地产经纪游说下,以约5,000元租住业主的房间,与业主同一屋簷下。惟她及后才发现,与业主“同住”的㓥房并不受条例保障,批评“我觉得系违反咗保障基层家庭嘅初衷,要一视同仁”。
修例无要求业主负责维修 租户批漠视危险
而在葵涌约100平方呎㓥房居住、年届七旬的彭女士亦透露,其单位的天花早前突然剥落,“我执嘅石头足足系一箩嘅”,当时天花石屎已剥落到露出钢根、水泥,“道墙我而家都惊冧,用胶纸痴住。”惟她担心屡次要求业主维修会惨遭迫迁,只能默默忍受、终日担惊受怕。她批评,现时条例无明确要求业主维修单位,“(㓥房普遍)楼龄几十年,有少少危险性喺度,到啲嘢跌落嚟跌死我,屋主系嚟整屋都冇意思喇”。
她又不满㓥房租管条例仅规限加租上限至10%,“你哋有冇加人工加10%呢?呢解你可以畀个权佢可以加租加到10%呢?”她直斥,条例是“帮倒忙,唔系帮我哋嘅忙”,希望政府体谅吓,将加租幅度能与通涨挂勾。惟她认为政府并不会聆听基层的苦况,举例指政府无信守诺言,令轮候公屋的基层迟迟未能上楼,“3年又3年,我唔知信佢乜嘢好,我真系对佢哋冇乜信心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