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示威带玻璃击锤 痛定思痛并考上大学 官信已得教训判社服令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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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1月12日荃湾发生警民冲突,一名青年涉藏有玻璃击锤,被控管意图损坏财产罪,他早前被裁定罪成。辩方今日(24日)求情指,他已深刻反省,事后亦努力学业,成功考上大学,若判监禁将要放弃学位,裁判官表示虽然案件有严重之处,但相信他被还押14天,已得到深刻教训,而且他若无法上学,将会失去读大学的机会,平衡更生、公众利益等因素后,判处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被告杨栢杰(21岁),被控于2019年11月12日,在荃湾荃新天地一期外管有玻璃击锤。

没再参与社运并努力学业

辩方求情指,被告事后已痛定思痛,深切反省,没有再参与社会运动,并努力学业,他原本成绩欠佳,但今年成功考上大学。由于他是大学新生,根据校方政策,他不能在首年休学,若今年无法出席课堂,将要放弃学位。

没证据显示曾用击锤

辩方也提到,他接纳法庭的裁决,携带玻璃击锤到场为伺机破坏财产,本案没有涉及仇视、霸凌、恫吓元素,亦没有证据显示被告曾使用过玻璃击锤,望法庭判社会服务令。

裁判官指,案件有其严重之处,案发现场出现示威,警方要动员多人维持治安,当时也正值暴力示威的高峰期,被告更携有暴力示威者会使用的物品。

若无法上学将失去读大学机会

不过,法庭考虑到被告没有案底,相信他被还押14天,已得到深刻教训,报告显示他努力学业考上大学,他若无法上学,将会失去读大学的机会,平衡被告的更生、公众利益、阻吓等因素后,决定判处社会服务令。

案件编号:WKCC450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