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师带石油器罐及火机游行 官指具潜在危险 判囚9个月

撰文: 陈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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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多区有人示威反国歌法及国安法,警方于黄大仙中心外截停两名少年,其中23岁男咖啡师被搜出钳、士巴拿、石油气罐及打火机。他承认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以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两罪,今(8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监9个月。主任裁判官称,被告携带该些物品到场具潜在风险,须有阻吓性。

另一被告准守行为

被告刘丞轩(23岁,咖啡师)被控于2020年5月27日,在黄大仙中心南馆地下大新银行外,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管有攻击性武器,即一把钳和一支士巴拿。他亦与另一名被告陈伟杰(20岁)涉于同日同地管有一罐石油气和一个打火机,意图损坏他人的财产。刘承认两项控罪,陈准以自签保守行为处理。

求情指一时行差踏错

辩方今庭上求情指,刘犯案只是一时行差踏错,而且同案另一被告准以自签保守行为处理,望法庭能判处轻微监禁。主任裁判官严舜仪指,可直接说明不可行,他们携带石油气罐及打火机等物品到场具潜在风险。辩方称,当时较2019年反修例示威减少,亦与反修例无关,刘已受教训。严官认为仍须予以阻吓性,因刘认罪扣减刑期后,共监禁9个月。

案件编号:KCCC298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