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性侵案改口供|被告求尽快释放 叔父称加害者受害人一线之差
13岁少女声称遭父亲强奸,惟她正要上庭指证其父行为时,却受多名亲人干扰,其父最终无罪释放。警方跟进事件后,揭发其父趁家人探监时,指示家人令少女不要作供。少女的父母、祖母及叔叔,早前被裁定妨碍司法公正罪成,各被告今求情时均希望法庭轻判,甚至即时获释,其叔叔在求情信更称觉“加害者与受害人只是一线之差”。法官直言不会对被告有任何同情,若协助家人是求情理由是“好危险”,又称本案是他遇过属情节严重的妨碍司法公正案件,强调要向社会传递讯息,把案押后至下周一(23日)判刑。
本案原涉5名被告,分别为:女事主X的父亲(44岁)、母亲(42岁)、祖母(67岁)、叔父(39岁)及祖父(65岁),只有祖父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父亲、祖母及叔父被指于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23日,串谋妨碍司法公正,使X在高院刑事案中更改原拟作出的证供。X的父母另被控于2018年10月20日妨碍司法公正,指X母在其夫的唆使下带X离开香港,以令X无法在X父所涉的刑事案上作供。
各被告在案件中的角色,及X父在探监时与家人的对话语录。(详看下图)
X父求尽快出狱照顾儿子
X父的律师求情指,X原本是一名巴士车长,亦是家中唯一经济支柱,他除X,尚有一名8岁的儿子。惟原本照顾其子的亲人表明不会再照顾X弟,故X父希望能尽快出狱照顾儿子。
辩方又指,X父在涉性侵女儿的案件,已被还柙逾460天,希望刑期可以扣减该段时期。律师又著法官不要考虑X父的性侵指控,法官表明不会,但强调本案削弱、甚至剥夺法庭执行公义的能力,X父不但严重违反诚信,亦怂恿家人以身试法,表明未必会全部扣减他已拘留的时间。
X母希望能即时获释
X母的律师指X母当年得知女儿受到性侵,亦有陪同女儿报警,她亦想保护女儿,为她讨回公道。惟X母仅是一名普通家庭主妇,面对家中发生如此不幸事件,她不易决择。法官却质疑X母见丈夫后一时心软,在审讯前把X带回内地。
辩方又指,X母已还柙两年多,期间担心病重的父母。父亲于本月初去世,而母亲仍病危,其医生表示母亲恐怕只有不足一个月的性命,辩方因此望法官判处一个可即时获释的刑期。
X祖母透露受他人冷嘲热讽
代表X祖母的律师则指,X祖母因丈夫(即X的祖父)另结新欢,两人已离婚。X祖母把希望寄托在X父身上。惟X父于2017年被指控性侵X,当时“一个儿子,一个孙女”,X祖母十分难受,亦受他人冷嘲热讽。
X叔父求情信指加害人与受害人只是一线之差
X叔父求情指,叔父在求情信望法庭轻判其母亲(X祖母),反而讲及自己只有数句。惟法官指,求情信提及“加害人同受害人只是一线之差”,质疑他现时是否未感后悔。辩方解释,X叔父当时属错判。
法官听毕各人求情后提到,现时住在院舍的X快将成年,恐不能再住在院舍,亦难有亲人依赖,故特别呼吁社署考虑其个案,并提供协助。
案件编号:HCCC12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