㓥房租管|外界忧业主空窗期加租 陈帆吁租客:唔合理唔好签约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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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日前接纳㓥房租务管制研究工作小组的报告,实施㓥房租务管制,包括建议“2+2”四年租住权、加租幅度参与差估署指数及设15%封顶机制等。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在电视节目上表示,明白外界有意见认为加幅上限应调低至10%,强调政府并非“落闸”,会继续聆听,但明言不会撤回草案。他又呼吁租客在修例期间的“空窗期”,如遇到不合理租约条款、租金,切勿签约,又提醒业主“唔好低估政府立法决心”,预告未来可能“加辣”。

政府去年委任㓥房租务管制研究工作小组,研究实施㓥房租务管制的可行性,(资料图片)

陈帆出席无线新闻节目《讲清讲楚》时指出,本港有20多万㓥房住户,保障栖身之所是政府“底线”,但亦不能令业主离开市场,令㓥房户被迫流离失所。

强调不会撤回草案

政府管制续约租金加幅要参考差估署数据,并以15%为上限,但外界有声音认为,租金升幅上限应调低至10%。陈帆指出,过去20多年租金转变超过15%,部分加幅更高达33%,在租管下㓥房租金加幅其实已减少18个百分点。

陈帆强调,政府并非就加幅上限15%“落闸”,即使立法会审议草案时提出反对,都不会因而撤回草案,因政府初心是要保障租客,他称会继续听取社会意见,并与条例草案委员会讨论。

陈帆呼吁租客,“如认为租约不合理就唔好签,宁愿签短期租约,等条例生效后先签合约”。(资料图片)

形容条文“系非常之辣”

陈帆又认为,今次修例条文是“非常之辣”,保障租客4年的租住权及不会被滥收水电费,租赁期内业主只能收取租金,不可改变,“唯一可以变系减租”,所收取的水费亦不能超过水费单金额,业主亦不能巧立名目,收取清洁费之类额外费用,否则有可能触犯法例。

陈帆:相信业主加租只会系“个别情况”

租务管制没有规管“起始租金”,业主或有可能趁法律生效前大幅加租,陈帆呼吁租客,“如认为租约不合理就唔好签,宁愿签短期租约,等条例生效后先签合约。”他又指出,㓥房户相对弱势,基层收入没增长,认为即使业主加租,租客都未必付担得起,相信只属个别情况,重申“唔好低估政府立法规范嘅决心及承担,唔排除会再加入条款规范不能接受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