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国安法审讯|唐英杰否认恐怖活动等3罪 法官指有人庭上拍照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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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唐英杰去年7月1日,涉嫌背著插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旗帜的背包,骑电单车冲向警员。他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和恐怖活动等三罪,案件今(23日)在高等法院审理,为首宗《港版国安法》审讯案件,不设陪审团,由高院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被告否认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等全部罪名。另外,其中一名法官杜丽冰开庭时透露,有人在庭上拍照,她称会报警处理,又提醒旁听人士,法庭内不可拍照或绘图,亦不可干扰审讯。。

警方称把54岁男子带走调查

警方回复称今(23日)接获法院职员报案,怀疑有人在法庭内以手提电话拍摄,涉嫌违反《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经初步调查后,带走一名54岁本地男子带署协助调查。案件交由中区警区刑事调查队第六队跟进,暂未有人被捕。

被告唐英杰今早押送至法庭的情况。(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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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唐英杰,24岁,被控1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1项恐怖活动罪,以及1项属恐怖活动交替控罪的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被告否认全部控罪。

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指被告于2020年7月1日,在东区海底隧道至湾仔谢斐道和柯布连道交界一带,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至于恐怖活动罪则指被告于同日同地,为胁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者威吓公众以图实现政治主张,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即针对人的严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险方法严重危害公众安全,令警员8260、2674及12197重伤。

而危驾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则指被告于同日,在湾仔谢斐道近柯布连道交界,在道路上危险驾驶电单车,引致警员8260、警员2674和警员12197身体受严重伤害。

主审首宗国安法审讯的国安法指定法官。(详看下图)

是次审讯将不设陪审团,由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彭宝琴及陈嘉信共同审理。控方由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代表,被告由资深大律师郭兆铭代表。

案件编号:HCCC28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