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国安法审讯|被告被加控危险驾驶罪 下周二就未设陪审团上诉
去年7月1日涉骑电单车示威“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的男子唐英杰,被控违反国安法,案件不设陪审团,本月23日将会开审。控方今日(7日)申请加控危驾罪作为交替控罪,并指加控不会构成司法不公;但辩方反对加控,指审理本案的法庭是为了审理国安法而组成,不应审理其他一般罪行。法庭不同意辩方说法,认为加控不会造成不公,最终批准申请。
另外,被告早前就案件不设陪审团进行司法覆核,高院早前裁定他败诉,认为获陪审团审讯非宪法权利,而无论被告是否获陪审团审讯也好,他都能获公平审讯。被告决定就结果上诉,上诉聆讯定于下周二进行。
被告唐英杰(24岁)被控一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一项恐怖活动罪。聆讯由三名国安法法官:彭宝琴、杜丽冰和陈嘉信共同处理。
控方指无加添新证据未构成不公
控方申请加控危险驾驶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作为恐怖活动罪的交替控罪。有关控罪详情指,被告于2020年7月1日在湾仔谢斐道与柯布连道危险驾驶电单车,致3名警员受伤。控方指,新的交替控罪是基于同样的案情加控,控方没有加入新证据,亦不会构成司法不公。
辩方质疑国安法庭不应审其他罪行
辩方反对申请,质疑审理本案的法庭是为了审理国安法而组成,不应审理其他一般罪行,而危驾控罪应在区域法院或裁判法院审理,质疑若唐就国安法被判无罪,控方会否转介案件至区院审理?法官彭宝琴即称基于一罪不可两审的原则,质疑控方是否能这样做。3名法官亦质疑是否处理国案法罪行的法庭,便不可处理其他罪行。
另外,辩方亦指,控方太迟提出申请,而新增交替控罪后,辩方要再查看逾百片段。控方则澄清涉及交通事故的片段只有13段,亦早已提供给辩方。
官认为可审理国安法以外罪行
三名法官裁决指加控危驾罪,不会涉及新的案情,被告起初因狂乱驾驶罪被捕,被告对于被加危驾罪不应感到意外。对于辩方指,即使两罪均罪脱,危驾罪或会要转介区院或陪审团审理,有关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法庭亦不同意他们没权审理国安法以外的罪行,认为加控不会造成不公,终批准控方申请。
控方列表中现时涉及57名证人,辩方则透露会呈递两名专家的证供,案件将于本月16日进行预审。
案件编号:HCCC28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