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冲突|17岁少年曾手持砖头站前排 认参与暴动罪候惩
前年7月28日中上环发生警民冲突,44人被控暴动罪,分三案处理,其中一宗涉15名被告的案件今(7日)在西九龙法院开审,预计审期为50天。其中17岁少年承认一项暴动罪,警方在他的相机发现多张案发现场照片,而19岁少女则承认一项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
两被告缺席聆讯被通缉
15名被告:陈伟林(21岁)、陈泽峰(22岁)、布紫晴(24岁)、17岁姓何男子、梁志鹏(20岁)、杨位醒(31岁)、彭雨彤(20岁)、刘耀铨(28岁)、廖颂贤(30岁)、陈永琪(28岁)、林皓正(22岁)、廖紫婷(19岁)、李树桦(21岁)、胡嘉俊(21岁)及张雯曦(19岁)。他们被控暴动罪,以及参与非法集结的交替控罪。其中第15被告张雯曦涉管有一支3B级的黑色镭射笔连电池,以及一个无线通讯机,被加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以及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
案件原有17名被告,其中两人甄凯盈和廖天骏早前已缺席聆讯,法庭已向他们发出通缉令。
当日有100至200名示威者在现场
控方案情指,当天警方只就下午3时在遮打花园举行的反修例公众集会发出不反对通知书,但示威者其后前往中联办,并叫“香港警察,知法犯法”等口号。5时许,约100至200名穿黑衣和戴头盔的示威者到达德辅道西近西边街马路,警方警告之下示威者人数增加,有示威者在德辅道西及干诺道西和警方对峙,以栏杆架设路障筑起伞阵躲避,叫“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晚上约7时,有示威者向干诺道西警方防线投掷砖头杂物,警方遂展开驱散行动。警方举旗警告及使用催泪弹,有示威者回掷催泪弹。
10名被告有直接证据指控参与
警方约8时于德辅道西拘捕24人,于9时47分再拘捕本案17人。控方指控各被告为亲身参与、共同犯罪目的,以及协助及教唆他人参与暴动,除了10名被告有直接证据被指控暴动,控方认为法庭应考虑到他们被制服拘捕的过程,他们衣着装备,以及部份被告逃匿,裁定他们暴动罪成。
认罪被告站示威人士前排
第4被告即17岁姓何男子,承认一项暴动罪,须要还柙。他被指手持砖头、水桶及纸皮站在示威人士的前排。警方在他身上搜出一部相机,记忆卡内有16张当天拍摄的照片,其中9张摄得在干诺道西及干诺道中案发现场,与警方所摄的相同。而第15被告张雯曦则承认一项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
案件编号:DCCC 820/2019
2019年7月28日港岛区游行的情况。(详看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