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上环暴动案 12被告指官偏颇求换更换 官明言对事不对人拒绝

撰文: 陈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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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7月28日港岛有反修例示威游行,上环发生警民冲突,23人被控暴动受审,聆讯今(10日)踏入第53天。12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上周申请更换主审法官,指出法官陈仲衡过早否定辩方立场,严厉批评辩方律师,以及挖苦嘲讽他们,是为偏颇。陈官今于西九龙法院驳回申请,他表示是对事不对人,他亦持开放态度审理案件,没有过早否定辩方导致审讯不公。

辩方律师投诉遭官挖苦嘲讽

7.28上环暴动案23名受审被告之中的12人透过律师,于上周五(7日)申请更换主审法官。该12名被告即张智麟、徐庆钧、陈希隽、林少锋、蔡泽新、杨智升、黄颂恩、李少康、周锦涛、黄飞鸿、谭伊婷及黄柏贤。首被告张智麟的律师代表陈词时指,陈官过早否定辩方立场及抗辩理由,严厉批评辩方律师,攻击他们的专业操守,以及挖苦和嘲讽他们拖延案件,是为偏颇。申请方基于这三个理由,要求陈官避席审讯。

官称提问只为了解盘问进度

陈官今裁决申请时指,本案审期为60天,现已步入第53日,认为案件管理是重要考虑。另一宗50日审期的案件紧随开审,有本案律师负责该案,长时间审讯亦会为被告带来沉重压力。他强调持开放态度审理案件,处理是否有出现过暴动的争议,他从没表示控方举证足够,或过早否定辩方立场,相关提问目的是了解盘问进度。

强调对事不对人无敌视辩方

至于控方和辩方分别使用时间为6成多和3成多,陈官解释双方职能不同,也不可设下时限。被指他攻击律师专业操守,陈官说他是对事不对人,认为辩方可省却重复提问,不要拖延时间。陈官称他对双方均有否定和认同,并无偏颇,或采取极端不同态度,故没有对介入审讯构成不公。他亦表示没有敌视辩方,曾容许被告以身体不适、应考公开试及出席亲人丧礼而缺席聆讯。因此,陈官驳回换官申请。

2019年7月28日港岛区游行的情况。(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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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渉24名被告

24名被告依次为张智麟(21岁,无业)、陈梓康(28岁,学生)、钟泓洋(20岁,学生)、徐庆钧(20岁,理发师)、陈希隽(24岁)、崔耀明(21岁,学生)、林少峰(24岁,售货员)、蔡泽新(40岁,技术员)、杨智升(20岁,学生)、林胜如(19岁,文员)、黄颂恩(22岁,学生)、黄锦珊(20岁,文员)、李少康(21岁,学生)、周锦涛(18岁,无业)、莫卓辉(33岁,文员)、黄飞鸿(19岁,无业)、简健煌(24岁)、张嘉聪(20岁,学生)、谭诗妙(23岁,文员)、罗万泳(22岁)、蔡宝如(23岁)、谭伊婷(25岁,文员)、陆映慧(27岁)、黄柏贤(21岁,学生)。

控罪指,他们于2019年7月28日在西边街和皇后街之间近德辅道西一带,与其他人参与暴动。第4被告徐庆钧另被控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第15被告莫卓𪸩则另被控袭击总督察邓智兆。第17被告简健煌早前认罪,其余23人则否认所有控罪。

案件编号:DCCC87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