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慧芬求再就旺暴案上诉 声称唔知做乜放弃了 上诉庭即时驳回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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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旺女村长”毕慧芬被指参与2016年大年初二凌晨的旺角骚乱,被裁定两项暴动罪罪成,遭判囚3年10月。毕曾申请就定罪提出上诉,之后又签署放弃通知书,放弃就定罪上诉。惟她欲申请推翻放弃的决定,同时就判刑申请上诉许可。她今向上诉庭三名法官解释时称:”我唔知自己做梗乜野……无啦啦放弃上诉。”惟法官们听毕后即驳回其申请,并称日后会以书面解释。

会因病情而失控及记性差

患脑痫症及轻度智障的被告毕慧芬(25岁),今未有律师代表。就推翻放弃定罪上诉方面,毕庭上解释称,她会因病情而失控,记忆力差。她又指,签署文件表示放弃就定罪提上诉时:“我唔知自已做梗乜野...无啦啦放弃上诉。”判刑方面,毕指她只是个“唔正常小朋友”,又质疑梁天琦因参与旺角骚乱遭判囚六年,她角色更轻,却被判囚近四年。

法官听取陈词后,即日驳回毕慧芬的申请。多名旁听人士在裁决后向毕挥手,并叫她“撑住”,毕则挥手回应。

案件编号:CACC355/2019